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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点领域改革
强化河湖长制落实,统筹推进水源、水权、水利、水工、水务“五水综改”,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破除治水发展瓶颈,汇聚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
第一节 强化河湖长制落实
进一步完善市级体系、健全县级体系、充实乡级体系、强化村级体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交办督办等作用,形成党政负责、河长办牵头、部门协同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推广“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落实“河长+网格长”机制,助推“天、空、地、人”一体化“智慧河湖”监管网络建设。完成水利普查名录内(除无人区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推进水利普查名录外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实现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推进实施河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创建示范河湖,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第二节 推进水源改革
重点研究建立“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落地机制,优化税价形成机制等。通过水源改革,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形成“用好地表水、保障生态水、涵养地下水、多用再生水”的有序用水新格局,加快构建全市集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节水优先,全面落实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研究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合理分配跨区域主要河流水量。研究建立市级水资源调度管理机构,统筹推进全市主要河流、水库和重要引调水工程统一调度。加强取用水监管,推进水资源监控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水生态保护。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河流湖泊生态缓冲带、湿地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完善落实水资源节约保护奖补激励措施。
第三节 推进水权改革
重点研究扩大水权交易试点改革成果,建立水权交易常态化机制,研究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等,扩大水权交易范围。通过水权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权属清楚、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体系,培育与水资源禀赋相适应的水权交易市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探索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推进区域确权、取水口确权、用水户确权。推行水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推动工业和服务业水资源使用从“无偿取得、有偿使用”向“有偿取得、有偿使用”转变。引导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推动水权回购,健全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水权收储与处置业务。加强水权交易监管。
第四节 推进水利改革
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1〕25号),通过水利改革,强化水利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以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为重点,破解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题。
服务省、市重大战略部署,逐步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水利规划体系。研究制定水利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办法,合理划分市、县水利财政事权,合理确定支出责任。
第五节 推进水工改革
在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实现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通过水工改革,强化政府对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防洪减灾、应急调水、抗旱调水等工作的指导、监管。
巩固体制改革成果,做强做优市属水管单位。充分发挥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形成的成熟运行管理经验优势,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第六节 推进水务改革
以市场化方式实现城乡供水水务一体化,推动农村供水与城镇供水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强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开展饮用水地表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统筹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
探索推进水务市场化改革。在不改变现有行政机构职能划分前提下,以市场手段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形成合理管制、有序竞争的水务产业市场,打造从原水、供水、排污处理到中水回用的水务产业链。
加强总体设计,合理制定水务供排一体化实施方案。开展水务供排一体化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兼顾近期目标和长远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统筹制定各地水务供排一体化方案。
第七节 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
深入落实水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我省水环境生态补偿及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健全以水量、水质为主要指标的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形成“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流域联合执法,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治污积极性,建立联防联控和会商机制,实现跨界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联合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应急事件,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动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工作。根据流域实际需求,积极探索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其他补偿方式。
创新环境治理服务业发展机制。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完善环境服务业惩戒和退出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激活环境治理市场动力。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节水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化水价、治污费用等政策。
第六章 水治理能力提升
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强化涉水事务监管,水环境监管能力,预警风险管控,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完善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水法规体系建设。按照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省级水法规体系建设相关要求。配合开展《水法》、《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出台《新乡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切实提高依法治水能力。
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聚焦基层水行政执法的“短板”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与区域、区域与流域、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动协作执法机制,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发挥执法在强监管中的支撑作用。
第二节 涉水事务管理
一、涉水事务监管
围绕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水安全事务监管水平。
强化河湖监管。明确河湖管控范围,推进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强化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责任,推进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强化采砂管理,科学利用砂石资源。加强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探索开展大中型水库淤积砂综合利用试点。加强跨市界河流(流域)联防共治,及时查处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行为。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和监管,明确控制指标和管控措施。
严格水资源监管。严格取用水监管,深入推进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准确摸清取水口情况,依法整治存在问题,强化用水过程动态监管,规范取用水行为,健全取用水监管机制。加强水资源调度监管,制定和实施重大调水工程水量调度方案、调度计划。加强河湖水资源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管。
加强水利工程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工程安全规范运行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发挥。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从源头预防和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完善水土保持监管权责清单,分类细化监管规则标准。持续创新监管手段,加快构建以“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方式,及时发现、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开展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保障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经费和装备投入。开展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
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
加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程序,规范移民停建通告发布的条件和程序,提高移民实物调查成果质量,充分征求移民群众意愿,探索移民安置方式,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编制高标准移民安置规划。加强移民安置实施监督管理,压实县级政府征地移民工作主体责任,推动移民搬迁安置有序进行,保障移民高质量安置和水利工程顺利建设。加强移民安置验收工作,推动已完成移民安置的水利工程及时开展移民安置验收,为工程验收创造条件,促进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深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全面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美好移民村建设为抓手,以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为重点,促进移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确保库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第三节 环境监管能力
按照“联防联控联治、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思路,重点从加强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健全治理市场体系、提升智慧监管和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逐步构建现代化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优化提升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巩固深化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成果。完善省、市(县、区)、乡三级联网共享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控网络,形成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相匹配的支撑能力。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视频监控网络及无人机综合管控网络,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智慧监管能力,完善监测监控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全市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强化监测监控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大数据平台,整合水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水生态状况及重要饮用水源地状况等基础数据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测。
初步构建河湖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依托现有水质、水量监测基础,逐步增加水生态监测的指标和内容。在共产主义渠、卫河及天然文岩渠等重点河流国省考断面上,加快构建水生态监测站点试点建设,统筹推进水生态调查监测和亲民指标监测;在环境敏感区域,鼓励增加总有机碳、生物毒性和重金属等自动监测指标,实现水质风险预警。
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非汛期生态流量测报能力。对纳入规划目标管理的断面,有生态流量分配方案的河湖断面,水利水电工程有明确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的断面,开展水体生态流量(水位)监测,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强化对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的监测,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省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有关监控平台。
第四节 风险防控
一、水安全风险防控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发生和造成的损害。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结合“21·7”暴雨洪水暴露出的防洪薄弱环节,开展水旱灾害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重点隐患等调查评估,识别水旱灾害风险。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水安全风险识别,建立工程风险隐患台账。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水安全风险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完善水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加强水库超标准洪水防范化解预案编制,开展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管理,加大应急备用水源维护和保养力度。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风险管理,制定应对特大干旱粮食安全水资源保障方案。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逐步恢复地下水涵养能力,增强水资源战略储备能力。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水安全风险防控中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分担机制,结合洪水风险图成果,推动开展洪水保险试点工作。
二、水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统筹考虑重点管控区域和重点流域环境风险受体,编制、修订流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跨界水体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加快推进海河流域主要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全面建立跨市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
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完善应急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以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和农灌引水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产养殖区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并构建重点风险源清单。以化工、石化、制药、造纸、铅蓄电池制造、电镀、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开展河湖底泥、滩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调查与评估,到2025年底前,建立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完善流域环境风险防范和监控能力建设,对重点环境风险源、风险受体以及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强化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化工、石化、制药、纺织印染、造纸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企业风险应急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
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及评价工作,结合区域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对水资源、水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第五节 科技创新支撑
一、提高水安全保障科技创新能力
以我市水安全保障的科技需求为导向,深化水利科技机制改革,统筹工程建设、水利生产、智慧水利等多个方面发展水利科技;加快推进产、学、研等多方位融合的水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创新活力;重点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水利工程、水灾害防治与风险管理方面,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进一步健全我市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一批有特色的高效节水示范基地、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和水美示范乡村,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推广应用水平,为水利高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强化水利标准支撑作用,适时开展水利标准实施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标准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面源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河道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流域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综合研究,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支持。加强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开展河湖生态流量基准和水功能区划管理体系等基础性研究。积极探索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初期雨水控制、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河湖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评估等科技攻关。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第六节 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创新人才梯队建设。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重点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组织青年拔尖人才开展交流、参加业务培训,推动形成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新老衔接的创新人才队伍。加大对人才和团队的财政支持力度。
推进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推进水利“三支一扶”工作。根据基层单位需求,组织开展人才帮扶,强化基层干部人才交流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第七节 水文化的建设
注重文化传承。立足我市水文化特征、资源禀赋和发展趋势,深入挖掘黄河、大运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水文化时代价值,积极开展水文化保护和传承工程载体建设。
丰富文化形式。依托涉水工程,将文化建设与水元素结合,建设以水为主题或与水相关的文化基地、文化公园、文化遗址。积极开展水文化理论讲座、主题论坛、文化体验等活动,不断提高水文化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第七章 规划重点项目
第一节 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
“十四五”期间,我市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项目主要涉及供水安全工程、农村水利工程、水生态安全工程、水环境安全工程、防洪安全工程、水文化建设工程、“21·7”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等7类203项工程,总投资1025.42亿元。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
“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主要涉及污染减排、生态水量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5类53项工程,总投资70.86亿元,其中污染减排类25个(含污染防治2个、城镇污水处理与管网建设21个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个),生态水量保障类8个(水资源优化调度4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4个),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个,水生态保护与修复17个,环境风险防范2个。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工作责任划分。加强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部署各项任务,水利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确保按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第二节 完善实施机制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举措进一步细化落实。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增强要素保障,切实做好规划组织实施。
实施规划督导机制。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规划实施督导力度,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加强对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
第三节 有序推进规划
有序实施规划。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履行建设程序,科学有序实施。
确保项目落地。切实落实水安全保障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效益。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修改。
第四节 保障资金投入
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规划项目实施要与相关规划相衔接,确定资金筹措方案,避免重复投资。两手发力,拓宽融资渠道,强化监管,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保障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涉水基础设施投入责任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等上级资金支持。
第五节 引导全民参与
加强规划宣传解读。加大市情水情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履行爱水护水责任。加强本规划宣传解读,广泛凝聚共识,调动和引导各方力量,形成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强大合力。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和公开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经常开展全市水利系统执法骨干执法专题培训。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和亲水护水意识,增强公共水安全风险观念。
增加全民参与意识。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形式传播贴近大众、通俗易懂的生态价值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修复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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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征集2022年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与水污染防治紧密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并且效果良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符合条件的,可参与申报。详情如下: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2022年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与产品
6月16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江津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认真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统筹做好水灾害防治、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修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吉林省就《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详情如下:《吉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我
近日,由中国电建所属华东院总承包的嘉兴联合污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为这座已投运20余年的污水厂注入绿色发展新动能,也为“光伏+污水治理”的发展模式提供工程样板。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是浙江省第三大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嘉兴市域(除桐乡、海宁)范围内工业、生活污水的收集、输
4月23日,广东罗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投标限价8780万元,项目新建污水治理设施,总体设计处理规模为12540吨/天,覆盖180条自然村,服务人口约15.62万人,大部分采用资源化利用和建设设施模式进行治理,对于常住人口200人以下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分片区和
今年以来,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建制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生活垃圾处置到位。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交通不便地区的作业服务能力建设,防止产生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
近日,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的终止公告公布,终止原因:因故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据了解,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特许经营社会资本方采购的中标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近日宁夏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验收,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特制定《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库审核要点》《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环保验收意见》《宁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理规程(试行)》,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月15日,山西介休市义安镇区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绿源碳索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运营补贴3.35元/吨。招标人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介休市义安镇区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根据工信部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第
4月3日,江苏丹阳市2023-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拟中标人为当地国资控股企业丹阳市水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预算金额41595.6万元,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工程完工。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运营维护期,运维期为10年。建设规模: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等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各
近日,由公司承建的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厂网互通工程实现通水并投入使用。县城东、城西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此实现互联互通、互为备用,有效提升了水厂的污水处理和安全运行能力,为2024年7月项目全面竣工奠定了坚实基础。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总投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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