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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1200万元!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重庆江北区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招标!

2023-03-20 08:46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键词:土壤污染修复污染土壤污染名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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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3月17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04、K20-203、K22-1-103、K22-1-203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1200万元,招标范围为对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04、K20-203、K22-1-103、K22-1-203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范围内污染土壤等进行修复治理,直至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污染名录

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04、K20-203、K22-1-103、K22-1-203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04、K20-203、K22-1-103、K22-1-203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土壤污染修复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修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建新东路260号,北至三工厂污水处理站,南至建新东路,东至雨花苑小区,西至鲤鱼池路。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规划地块占地面积为98117.674 ㎡ (合约 147 亩)。根据《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04、K20-203、K22-1-103、K22-1-203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推荐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六价铬(5.7mg/kg),石油烃(C10~C40)(4500mg/kg),钴(70mg/kg),镍(900mg/kg),苯并[a]蒽(15mg/kg)、苯并[a]芘(1.5mg/kg)、苯并[b]荧蒽(15mg/kg)、二苯并[a,h]蒽(1.5mg/kg)、茚并[1,2,3-cd]芘(15mg/kg)。受污染土壤面积约为6366.75平方米之间,总计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约为9989.95立方米,修复深度为4.0m。其中有机污染土壤方量约为2064.51立方米,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约为7476.43立方米,有机和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壤方量约为449.01立方米立方米。污染水修复体积约165立方米,危险固体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约50吨。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04、K20-203、K22-1-103、K22-1-203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范围内污染土壤等进行修复治理,直至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且移出污染名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前期风险评估报告成果,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 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8 年1月1日施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50/T 725-2016)相关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场外处置原则编制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成果文件需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评审并备案;

(2)根据备案的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对整个长安三工厂片区城市更新(一期)江北区观音桥组团K标准分区K17-404、K20-203、K22-1-103、K22-1-203地块及周边部分道路区域范围内的全部污染土壤、建渣、危废、地表水、地下水、一般工业固废及所有因污染土壤修复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二次污染物进行修复治理,达到修复目标;

(3)修复治理过程中涉及需实施的深基坑支护、边坡支护、止水帷幕、阻隔结构物、既有建构筑物保护措施等施工(包括需在场地红线范围外实施的相关支挡措施)。设计工作需由专业资质机构进行设计,其中深基坑支护和边坡支护需在发包人提供的支护方案基础上进行深化完善并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通过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查,依据规范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通过专家论证;

(4)负责施工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中场地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完全承担安全责任;

(5)负责控制并处理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扬尘、废气、噪声等污染,确保不产生环境二次污染;(6)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对场外处置的污染土壤及污染水等进行环保检测及鉴定。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设计和施工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年3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年3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或修改。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3-22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3-03-23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创富路3号 (五里店立交旁)科金二期3号楼13楼

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023-67863563

代理机构: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517875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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