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质量管理,引导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促进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6月14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质量管理,引导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促进我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指依法注册成立,利用其人员、设备及固定工作场所,通过合同约定方式提供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监测数据或结果,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检验检测机构。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南省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机构、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机构及核与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暂不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工作机制】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立足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的需要,以加强监测能力、强化质量管理、规范监测行为为核心,坚持依法依规、积极引导、从严惩戒、信息公开、共同监督的原则。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登记管理、质量监管和信用评价,运行维护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各省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共享、共用“监管平台”,配合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登记管理
第五条【责任义务】在河南省辖区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依法主动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登记。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规范、职业操守及委托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监测数据和信息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在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活动中掌握的监测数据和信息。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活动中,发现环境质量或污染源排放情况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排放(控制)标准要求,可能存在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情形,应主动向业务开展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登记原则】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统一登记管理。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主动登录“监管平台”进行登记。
第七条【登记内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通过“监管平台”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登记。
(一)河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登记表。
(二)经法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承诺书。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
(四)与委托方签订的监测委托合同或其他类似委托文件。(五)为完成委托合同制定的监测方案。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动态更新】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容(包括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认定范围和证书有效期等)、委托合同、监测方案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信息在监管平台中更新。
第九条【资质管理】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规定,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测活动,严禁以牺牲监测数据质量采用低价争抢市场的恶意竞争行为。
第三章 质量管理
第十条【监测质量负责制】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本机构出具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监测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按照“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对监测原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第十一条【内部质量管理】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健全计量资质认定、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三级审核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对环境监测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数据传输等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并采取密码样、明码样、空白样、加标回收和平行样等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监测过程记录】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应当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干预留痕记录,对相关部门或者委托方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语音、文字、视频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
第十三条【监测数据与报告】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判定,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依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判定。
第十四条【业务报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定期向“监管平台”上传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开展的有关资料(监测报告、原始记录等)。
第四章 信用管理
第十五条【信用评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信息、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信息和环境信用激励信息,按照环境信用评价标准和程序,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定级,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评价指标】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基准分100分,其中机构内部管理信息指标权重20分,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信息指标权重75分,采用扣分制,环境信用激励信息指标权重5分,采用加分制。具体见附件2《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分指标及评分标准》。
第十七条【评价等级】环境信用级别分为诚信、良好、警示、不良四个等级,评价得分95分(含)以上的为环境信用诚信单位 ;80分(含)--95分的为环境信用良好单位;60分(含)--80分的为环境信用警示单位;60分以下的为环境信用不良单位。
第十八条【信用录入】定期将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九第【结果运用】将环境信用诚信单位、环境信用不良单位实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环境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对环境信用诚信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性资金扶持、项目支持、信贷等方面给予激励和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同时适当减少对其监督检查频次。鼓励企事业单位优先选择环境信用诚信单位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生态环境监管中应对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警示”、“不良”或无信用评级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服务对象加强现场检查、增加检查频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部门职责】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适时组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检查。将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工作融入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管理等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产生的各个环节。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需要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管理体系运行的规范性、档案记录的完整性,以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轻微的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不按照要求整改或者情节严重的要将问题线速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联合执法】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在重大问题(涉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处罚条款),可在第一时间邀请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执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
第二十三条【配合监督】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主动配合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委托协议以及照片日志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惩诫措施】 对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惩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在生态环境监管中发现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在问题和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社会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从业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通过“12345”热线平台、“12369”热线电话等渠道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
第二十七条【行业自律】鼓励生态环境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制定服务标准、自律公约等行业规范,组织开展能力评估、业务培训、技术比武、能力验证等活动。省市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相关生态环境行业协会(学会)的指导帮助,不断提升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限】 本办法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成都环博会*全球黑科技集结中国环博会成都展时间:2026.6.10-12地点: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PART1规模宏大,展商云集中国环博会成都展自2019年在西部首办以来,就备受瞩目。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展会“朋友圈”越做越大,“磁场效应”越来越强。本届展会展览面积再次扩容,众多国内外环保领军企业齐聚一
展会主题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活动亮点国家级生态环境监测产业专题博览会国家权威部门指导策划全国省级监测协会协同举办全国省市体制内外专业观众国内唯一环境监测主题博览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链接全球环境监测市场基本信息展会时间:2025年11月24-26日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微信公众号6月17日消息显示,张大伟同志已任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公开资料显示,张大伟,男,1978年8月生,汉族,山东荣成人,2005年12月入党,2007年1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研究员。历任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任、北京
近日,上海环境学会发布了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项目调研服务价格。通知显示,废气二噁英采样,单样5000元;二噁英类实验室分析,气相色谱-质谱法,单样5150元。土壤表层采样,单样100元;废水/地表水/地下水采样,单样25元;废气采样,单样100元。关于发布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二氧化碳连续监测技术,是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检测的试点技术,但目前在精确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协同攻关、重点突破。(来源:能源新媒文/魏子杰作者系龙源(北京)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
CBC2025第八届中国(国际)生物质能大会议程产业背景当前,我国生物质能产业正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大型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加入为行业注入新活力,推动产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2024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到:利
4月24日下午,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在上海电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磊,党委副书记、总裁朱兆开的陪同下调研上海电气核电产业。董保同一行首先来到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实地走访大型铸锻件生产车间,深入了解上海电气核电大型铸锻件工艺、质量管控及核电产业
汇集高品质企业的西部盛会——第6届中国环博会成都展与您相约展会时间:2025年6月25-27日展览面积:35,000㎡(预计)展会地点: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展商数量:500家(预计)专业观众:30,000人(预计)组织机构主办单位l慕尼黑博览集团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承办单位l中贸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明确,要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皖北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开展涉气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实施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及火电超净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等十大工程项目,推动
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方案》,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数智化能力,推进建成新一代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据悉,方案确立了“两步走”实施路径:2027年实现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在重点区域率先探索以无人运维、智能采样、黑灯实验室、立体遥测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检测报告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报告编制、编排格式和版面及装订。本文件适用于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活动报告编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在本市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管。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活动的机构进行备案,对备案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生
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伪造监测数据案。【案情简介】根据执法检查计划,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对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单位为天津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经查,该单位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显示:采样当日现场采集样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10月10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五部门联合发布《河北省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深入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虚假行为专项整治。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提出山西省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
近日,据天津生态环境公众号消息,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公布。案例1某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6日,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查阅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调取厂区监控视频发现,受托单位天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坚持长治长效,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辐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完成了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
铁岭市发改委发布《铁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全市环境监测实验室、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和“数智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以及全市水、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老旧
6月26日,易成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挂牌结果通知书》,截至首次挂牌日期届满,未能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易成新能则继续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申请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锐新”)100%股权在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第二次公开挂牌转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国内首座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黑启动试验成功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在位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国内首座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丘北县宝池储能站圆满完成国内规模最大、电压等级最高的构网型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6日,平顶山市恒展1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888.0849万元,折合单价1.197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232万元,折合单价1.231元/Wh;第三中标候选人
6月26日,晋开化工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预算金额25400万元,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建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晋开化工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或“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项目场址中心距离祥符区城区直线距离约16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4°35′00.26″
6月26日,四川雅安市(汉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开标记录发布,共8家联合体参与角逐。分别是:投标人名称: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4049939.60元;投标人名称: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
日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安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底,安阳市“无废城市”制度、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基本完善,主要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显;安阳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营,实现五大领域固体废物
从零碳服务区的“点状突破”到零碳高速的“线型协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能融合创新团队(简称团队)聚焦“双碳”目标,依托多项重点科研项目,在零碳服务区、零碳高速公路建设和标准规范等方面取得系列成果,为行业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方案和实践经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
6月24日,旺能环境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旺能环保)与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许昌市绿色豆制品产业园供热协议》。建安区委书记李晓文,区委副书记、区长高雁,美欣达集团董事会主席夫人鲍凤娇,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姜晓明出席签约仪式并见证合作达成。政企
6月20日,220千伏南阳镇平东(寻根)输变电工程一次送电成功,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今年32项迎峰度夏电力保供主网工程全部投产,为河南电网应对夏季用电高峰考验,有效消纳新能源电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打下坚实基础。受高温、干热等天气影响,入夏以来河南用电需求快速增长。河南电力坚决扛
入夏以来,多地出现持续高温天气,用电负荷快速增长。为扛牢电力保供首要责任,国家电网公司持续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加大电网建设投资力度,提级管控加快推进140项度夏重点工程建设。公司系统各单位推动迎峰度夏电力安全保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抓紧电网建设黄金期,冲刺度夏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
时光奔涌向前,2025年已悄然过半。这半年,科林电气以“智慧能源创新者”之姿,在全球能源变革中破浪前行,交出一份亮眼答卷。订单攻坚,市场拓展的“科林速度”国内市场持续深耕:▶科林电气在南方电网2024年配网设备招标中斩获3.69亿元大单;▶在数据中心、储能等战略领域深入布局并取得显著成果。海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