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大连市政府决定调整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详情如下: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
(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全部区域(简称市内五区)。
(二)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三)其他区域:由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划定。
二、高污染燃料种类
(一)市内五区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参照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标准,高污染燃料包括:
1、除单台出力大于35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生物质成型燃料;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二)市内五区的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参照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标准,高污染燃料包括:
1、除单台出力大于35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4、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三)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Ⅱ类(较严)标准,高污染燃料包括:
1、除单台出力大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禁燃区范围有重合的,高污染燃料种类按照较严格标准的区域执行。
三、禁燃区要求
(一)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禁燃区内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等)。
(二)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35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改用电、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用于集中供暖的,无替代热源且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后,可暂缓1年实施。
(三)市内五区的城市建成区内,已经建成使用的生物质锅炉,应在2025年底前拆除、改用电、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市内五区的非城市建成区内,已经建成使用的非生物质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生物质专用锅炉,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整治。
(四)禁燃区内的棚户区、城中村等民用燃煤设备,应在2025年底完成电、天然气或其他清洁替代,或实施搬迁。
(五)《高污染燃料目录》规定的是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油类等常规燃料,不包括工业废弃物、垃圾等。
四、职责与施行
(一)除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禁燃区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划定原则包括:县级城市建成区参照市内五区的非城市建成区标准执行,其他区域结合自身实际划定,并于2025年底前完成禁燃区建设。
(二)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负责通告的组织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民用燃煤设备治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加快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广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作,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加快天然气、集中供热等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或者未按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开展生物质锅炉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25日发布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大政发〔2015〕41号)、以及2018年11月3日原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明确大连市高污染燃料管控范围的函》(大环函〔2018〕210号)同时废止。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3年XX月XX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44号),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全方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珠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淀区将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力度,协同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优化污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碳排放管理,推进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低耗的处理工
3月11日,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就《六盘水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到2025年,全市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碳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省下达的污染物减
生态环境部印发《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细化了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程序,明确了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本指南适用于编制不同时空尺度的人为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支撑减污降碳
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目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什么打算?“问题时,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回顾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经推出的举措、成效和下一步重点,并指出将紧紧围绕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这条主线,全面展开多领域、多层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贵阳贵安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到,在加强源头防控方面,包括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4项具体任务。在突出重点领域方面,包括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生态建设等5大领域的协同增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绵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5%左右,清洁能源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210万千瓦,森林覆盖率达到56.5%,森林蓄积量达到1亿立方米,单位地区生产总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印发《江苏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到2027年底,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全省新建、扩建(含搬迁)水泥和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江苏省水泥和焦化行业
2023年12月29日,《吉林长春市低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到,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为关键,探索具有长春特色的“低碳排放区”建设路径,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与管理体系。做到“十四五”期间,分批推进低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部署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全过程节能降碳和资源循环利用,对全面提高污水处理综合效能,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和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3〕17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协同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的目标任务、关键路径、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第一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通过审查的深圳地铁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协同控制;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共分为四条,本着立足实际,稳中求进的原则,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明确了禁燃区范围;(二)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种类;(三)明确了禁燃区要求;(四)明确了各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权责。大连市人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思明区(含鼓浪屿)、湖里区全域为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现有的成片工业园区为Ⅰ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余区域划为Ⅱ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
2月22日,贵州人大官方网站发布修正后《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文件全文如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29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8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包括调整预警分级,I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中的“根据大气污染状况视情况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调整为建议性减排措施等26条应急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西安市
广东省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锚定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擦亮“深圳蓝”招牌,以高标准、高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高质量发展。《通知》提出,深圳市近期PM2.5浓度与去年同比上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3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等公司获得补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五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审查结果公示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2023年第五批通过审查的赤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2023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精准预报预警能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削减污染物浓度峰值,开展区域联防联动,确保高水平应对重污染天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陕西省排污许可制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从严许可排放量试点工作,精细化管控挥发性有机物,实现绩效分级与排污许可联动等措施,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涉气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排污许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共分为四条,本着立足实际,稳中求进的原则,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明确了禁燃区范围;(二)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种类;(三)明确了禁燃区要求;(四)明确了各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权责。大连市人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的通告,禁燃区划定范围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全域;襄州区、东津新区禁燃区域为北至福银高速、西至二广高速、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围合范围内的区域;伙牌、双沟、古驿镇等集镇规划区与工业集聚区、襄州经济开发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思明区(含鼓浪屿)、湖里区全域为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现有的成片工业园区为Ⅰ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余区域划为Ⅱ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在禁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济南市将行政区域内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且取暖设施稳定运行的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对本通告发布前已建成的设施,应当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限期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或者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莞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单台出力35蒸吨/小时(含)至65蒸吨/小时(含)的自备电厂锅炉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深圳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关于印发深入打好
武汉市人民政府12月5日发布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煤发电、热电联产及原料用煤企业除外),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用设施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改为专用锅炉并配置高效除尘设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拟将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禁燃区环境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在禁燃区内,已建成的燃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