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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厂区范围及事故点示意图
图2事故储罐图
图3事故地点厂区布置示意图
2.事故储罐勘察情况
事故储罐为长12.7米、宽2.5米,高2.5米 ,容积100立方米的长方形箱式储罐。储罐顶部有2个0.5米的正方形小罐口、1个1.3米的正方形大罐口。
图4事故储罐顶部照片
图5事故储罐罐口照片
图6事故储罐罐口内部照片
3.技术鉴定和检测检验情况
(1)尸体鉴定情况:公安部门于2023年8月26日派专人专车去北京送检。经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检验、技术鉴定等方法,结合公安部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公鉴定鉴字〔2023〕2085号)和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中检(QW)字2023第08-085号],确定陈X、李X、胡X、佐X4人为吸入有害气体中毒导致窒息死亡。
(2)储罐内废气(空气)、水质监测(化验)情况:
①技术组采样过程情况
技术组对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证据需要监测鉴定(认证)列出如下事项:1、垃圾处理站处理装置上面气体;2、垃圾处理站处理装置下面气体;3、垃圾处理站处理装置旁气体;4、垃圾处理站处理装置渗滤液采样口;5、调取场区监控录像。报调查组组长同意,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快速进行鉴定认证。
②监测结果
据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
硫化氢:安全极限值0.06mg/m3(上2.48mg/m3、下3.68mg/m3、旁0.179mg/m3)。
氨气:安全极限值1.5mg/m3(上84.5mg/m3、下79.6mg/m3、旁1.57mg/m3)。
一氧化碳:安全极限值10mg/m3(上66.2mg/m3、下72.1mg/m3、旁7.9mg/m3)。
甲烷:(上70.5mg/m3、下63.6mg/m3、旁10.8mg/m3)。
相关气体检测结果均超出正常安全极限值。见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正本)【报告编号:中检(QW)字2023第08-085号】
图7检测检验报告
4.技术分析情况
据大庆中环评价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硫化氢气体浓度限值为0.06mg/m3,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装置上面气体、下面气体、装置旁气体浓度分别为2.48、3.68、0.179(mg/m3);氨气浓度限值为1.5mg/m3,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装置上面气体、下面气体、装置旁气体浓度分别为84.5、79.6、1.57(mg/m3);一氧化碳气体浓度限值为10mg/m3,生活垃圾处理站处理装置上面气体、下面气体、装置旁气体浓度分别为66.2、72.1、7.9(mg/m3)。存储罐硫化氢、氨气、一氧化碳等气体均超出正常安全极限值,其中,大量吸入硫化氢气体会造成呼吸衰竭而迅速地死亡;氨气可以和血红蛋白结合,降低血红蛋白的携氧能力,导致严重缺氧窒息而死;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Hb)具有极强亲和力,极易造成人体缺氧,即所谓的一氧化碳中毒。
分析认为:工人吸入过量有害气体中毒造成人员严重缺氧窒息死亡。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情况
本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死亡人员信息:
①死者佐X,男,X7周岁,汉族,身份证号:232623XX0221121X。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
②死者李X,男,X9周岁,汉族,身份证号:231182XXX11070818。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人。
③死者陈XX,男,X9周岁,汉族,身份证号:232623XXX02213134。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人。
④死者胡XX,男,X1周岁,汉族,身份证号:232623XXX1028101X。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工人。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297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七)事故发生地点及当天天气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厂区内,北纬48度30分22秒、东经126度2分30秒。天气情况:五大连池市(08时至14时)阴,西南风1-2级,气温:12-23℃,湿度:58%,气压981hPA。
二、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8月23日13时50分左右,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工作人员到岗上班时,发现第三方施工作业人员有人掉入渗滤液应急储存罐中,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垃圾处理站机械作业组长尚春成立即报警119、李元成报警120,110,随后组织其他职工参与到救援中。
14时左右,尚春成电话报告垃圾处理站副主任张鹏健,张鹏健随后电话报告垃圾处理站主任邵隆。邵隆接到电话后,同步报告五大连池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主要负责人王殿佳和五大连池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孙宝柱,随后赶往事故现场。
14时21分,五大连池市常务副市长王洪江接到报告后与五大连池市应急管理局向五大连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置,在赶赴现场途中要求应急部门根据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15时20分,五大连池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聂岩向黑河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事故信息。15时50分,五大连池市委市政府向黑河市委市政府初报事故。16时42分,五大连池市应急指挥中心向黑河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初报。黑河市应急指挥中心分别于16时52分、19时30分和20时48分通过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向黑龙江省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具体情况及续报信息。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8月23日13时53分,五大连池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五大连池市建设乡城市垃圾处理站有人被困垃圾站水箱内。五大连池市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勤俭路消防救援站出动3辆消防车、15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五大连池市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董泳志随警出动,并立即启动救援预案,通知医疗、公安部门等预案成员单位到场协同处置。14时12分,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经侦察,现场为4名施工人员被困水箱内部,消防救援人员根据现场侦察情况,立即向水箱内机械加压送风稀释有毒有害气体,同时派战斗员背负移动供气源和空气呼吸器,深入水箱内部使用绳索吊升进行救援。14时21分左右,将2名被困者救出,移交至120医护人员。14时37分,将另2名被困人员救出转到救护车送至医院。
14时30分左右五大连池市政府副市长王洪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求,一是迅速救援被困人员,同时联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二是公安、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做好现场处置,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以便后续调查取证;三是综合执法局要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信息;四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迅速梳理相关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14时40分,救援工作结束。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到事故求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伤员人数,第一时间组织4辆120救护车及相关急诊急救人员前往事故地点,通知五大连池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所有医护人员和内科、急诊等18名医护人员做好接诊准备,开通绿色通道,每名伤员确定1名医生1名护士负责诊疗,共收治入院4人,8月24日16时15分左右李岩救治无效死亡,8月24日16时30分左右陈铁良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五大连池市委市政府立即组成善后处置组,安排专人一对一包保负责,主动、耐心、周到做好亡者善后和家属服务保障、情绪安抚疏导等工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展安抚工作,完成善后处置。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五大连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行动迅速,报送信息规范,应急处置及时,现场管理有效,善后处置和舆情管控得当,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负面舆情。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施工队违规操作,未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工人在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装备,未充分考虑到罐体积水湿滑情况下,违章操作不慎落入罐中,吸入过量有害气体中毒晕倒,其他3名工人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陆续进入罐内盲目施救,吸入过量有害气体中毒导致事故扩大。
(二)间接原因
1.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性认识不够,未对施工人员开展作业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未与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约定各自安全管理职责,“以包代管”管理缺位。
3.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业监管责任未能压实对下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实际监管能力不足。
4.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不够严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够强,责任传导落实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健全。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产经营单位
1.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对外包工程承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将施工作业情况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签订的外包施工协议有单方面免责条款,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淡薄,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危险因素认识不到位,未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23/T 1791-2016)相关要求[]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未为操作人员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具,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督管理责任。
2.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企业实际负责人对安全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制度,安全培训不到位、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单位职工安全知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危害扩大。
(二)行业监管部门
1.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垃圾处理站行业管理部门,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垃圾处理站存在的上级文件精神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不严格,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和开展安全检查未达到有效效果,未能及时督查整改;对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重视不够,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性认识不足,未有效督促垃圾处理站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关于进一步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的提示函》和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范要求工作落实不到位。
2.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作为行业主管上级部门,对县(市、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不到位,未压实落靠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三)地方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大连池市政府相关领导安全生产理念不够牢固,安全工作抓得还不够细致科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彻底,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还不全面到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意识不够强,督促监管部门监管履职的力度不够。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1.陈XX: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临时雇用工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进行有限空间相关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应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李X: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临时雇用工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在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罐内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应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3.胡XX: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临时雇用工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在没有采取相应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罐内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应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4.佐XX: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个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未给员工配备有效劳动防护用品,事故发生时未按规定做好防护,盲目组织施救,导致事故危害扩大。应对此次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5、牛XX:五大连池市润康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不参与该企业的生产经营日常活动,不是本单位工作的决策者和决定者,企业的全部工作实际由佐建国全权负责。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6.张XX: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主任助理,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此次事故中存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隐患排查、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对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未进行有效监管,单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五、六项[]规定,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一是由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撤销安全员职务,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上一年年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相关问题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7.邵X: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主任。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此次事故中存在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管理知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隐患排查组织实施不到位、安全培训组织实施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危险因素认识不到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不规范,未及时有效消除单位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九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一是由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免去邵隆垃圾处理站主任职务,并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相关问题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8.刘X: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分管垃圾处理站工作。此次事故中存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进行有效指导、监管和开展安全检查,未有效督促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等问题,应负主管领导责任。建议相关问题移送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9.薛XX: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此次事故中存在对分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监管和检查不到位,对垃圾处理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不严格,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排查不规范等问题督查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等问题,应负分管领导责任。建议相关问题移送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10.王XX: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负责单位全面工作。此次事故中存在对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相关问题移送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11.孙XX: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此次事件中存在对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相关问题移送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二)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
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向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出深刻检讨。
(三)其他处理建议
建议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即调整五大连池市城市垃圾处理站领导架构,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作深刻检查。建议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对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警示约谈。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向黑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检讨。建议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黑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反思。
六、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
一是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特别是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审批和安全告知,确保作业人员熟悉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和易发生事故的隐患常识,掌握有限空间安全知识、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二是要加强对施工、外包单位安全管理。要将外包施工单位作业情况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统筹协调。三是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能用、管用、好用,做到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严格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开展风险诊断检测,配备防中毒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采取强制通风措施;要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控,健全完善监控监测设备设施,开展全过程监护,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的规定进行有限空间相关作业,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五大连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一是要以本起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要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全面排查治理工作,尤其要对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作业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规程,并严格执行;督促企业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作业与救援同时开展的工作要求,用最严格的审批制度,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全面摸清本部门(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的底数和情况,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涉及检查、清理和检维修作业时,必须提前制定作业方案,严格落实审批手续。二是要健全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红线不可触碰。三是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制度。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履职行为,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三)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
要组织本地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准确掌握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数量、位置、危险有害因素。同时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预案管理,指导企业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和演练,不断提升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要结合“两项行动”,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持续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执法检查,确保有限空间企业全覆盖,坚决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从重查处违反有限空间作业规程作业行为,采取约谈、通报、函告、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扩大执法影响,产生辐射效应,倒逼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四)黑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要结合“两项行动”,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持续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执法检查,确保有限空间企业全覆盖,坚决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违反有限空间作业规程作业行为,采取函告建议、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扩大执法影响,倒逼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指导监督本行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安全施救指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23/T1791-2016)等要求纳入培训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安全施救知识、应急救援装备使用和应急救援技能等教育培训,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救援人员了解和掌握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作业和救援能力,落实“一防、二检、三全程”要求。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预案管理,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和演练,提升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
五大连池市垃圾填埋场8•23”事故调查组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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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大庆市林甸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本次招标控价近1.5亿元,项目配置200t/d机械炉排焚烧锅炉1台,B0.5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负压除臭设施、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设施、化水处理系统等各1套,同步建设污水管网、供热管网等附属设施。建成后日处理生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宣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生态修复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项目由四川天之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约为4528.47万元,工期570天,公示如下:项目编号:DZ20250116(GC)004项目名称:宣汉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生态修复工程招标人:宣汉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类别
三峰环境公布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9.91亿元,同比下降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8亿元,同比增长0.20%;基本每股收益0.7元。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45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期末,三峰环境共以BOT、PPP等模式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7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61,450吨/日。公司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3月27日,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总投资为8355.49万元,项目采用BOT实施模式,特许经营期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招标详情如下:一、招标条件本忻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编号:E14090000G3001354001),已由忻州市
2025年3月25日,光大环境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4年”或“回顾年度”)之综合业绩。2024年,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以实促稳,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加强核心业务管控和核心能力建设,夯实“稳”的根基,厚植“进”的态势,推动经营向好发展,持续巩固行
据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消息,2025年3月24日上午7点30分,中国水业集团(以下简称“水业集团”)在印度尼西亚泗水(Surabaya)下诗都阿佐县(Sidoarjo)签订集团第二个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战略协议。该项目垃圾体量每日约700吨,本项目预计可发电规模3兆瓦,实现年发电量约2400万度,碳减排量约9万
3月24日,湖北省竹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该项目合同估算价10537.20万元,计划4月招标。主要招标内容:新建5座垃圾焚烧(热解)处理站,用于处理竹溪县15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日处理生活垃圾总规模150t/d。其中汇湾镇垃圾焚烧(热解)处理站30t/d;向坝乡垃圾焚烧(热解)处理站25t/d;丰溪镇
4月10日,由中冶重工唐山公司承建的北安象屿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迎来关键节点——2#脱硫塔最后一段烟囱精准吊装就位,标志着项目两座脱硫塔主体结构全面封顶。该项目高效推进工程建设,为2025年整体竣工奠定坚实基础。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锅炉烟气处理能力,助力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目标。项目概
3月5日,安徽太湖县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特许经营(TOT)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太湖县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特许经营(TOT)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太湖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太湖县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特许经营(TOT)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实施机构,根据《太湖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纪
2月27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环评专家对北安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现场踏勘,并在北安公司召开现场会。会议邀请黑河市生态环境局、北安市政府领导,第三方环评机构参加,通过“现场勘察+会议研讨”的形式,全面评估项目环境可行性,为后续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专家组一行深入
近日,中国能建甘肃院中标甘肃750千伏黑河东输变电工程可研和设计一体化项目。项目拟新建黑河东750千伏变电站,该电站以两回750千伏线路接入陇电入川特高压直流工程换流站,新建线路长度约2×55.5公里。项目建成后,以推进巴丹吉林沙漠地区清洁电力外送为主线,体现极高比例清洁能源特色,可满足陇电入
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伊建民等任免职的通知》。其中,免去张亚志的东北石油大学副校长职务,免职时间2025年1月24日;免去闫镇海的省地质矿产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2025年1月24日,退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伊建民等任免职的通知黑政干〔2025〕4号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省政府决定:伊
2月1日,国网黑龙江电科院参与研发的全国首套35千伏/20兆瓦大容量抗开裂无环流新型干式空心电抗器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220千伏变电站成功挂网运行,标志着极寒环境电抗器研发技术迈上了新的台阶。干式空心电抗器是电力系统输变电装备中重要的一次无功设备,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现有的电抗器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2日,黑龙江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五大连池市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到,2024年绿色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投资11.9亿元的中广核一期200MW风电项目并网发电,投资15.2亿元的70MW分布式光伏发电等3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投资16.9亿元的中电建200MW风电项目进入土地征收阶段,
2月5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配电网改造力度,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确保其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同时,对农产品进行初级加工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对于保障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用电,开辟“
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日前在2025年新春讲话中表示,2024年,中国中煤主要产品产量同比增长,商品煤产量再创新高,能源保供坚决有力。利润总额完成考核目标,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央企前列,资产负债率、营业现金比率明显好于央企平均水平。(来源:微信公众号“能见”)2024,“中煤模式”布局全
近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国能北安热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先立后改)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国能北安热电有限公司2x350MW热电联产扩建(先立后改)项目项目代码:2412-230000-04-01-362997文件号:黑发改电力[2024]964号题目:关于国能北安热电有限公司2×350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同意太平湾等3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太平湾等3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国能综函安全〔2024〕78号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报来《关于太平湾等3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专委〔2024〕141号)收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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