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气体监测标准正文

山西省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2024-02-04 10:43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键词: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14/T 2966—2024)地方标准本,自4月3日起实施。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要求。 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固定污染源查看更多>非甲烷总烃查看更多>连续监测系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