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领域的重大探索,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前瞻性和长久性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纳入美丽中国建设任务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机制建设、实施应用、监督考核和组织保障全链条制度建设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锚定美丽中国建设新的历史方位,深刻理解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内涵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丰富延伸。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实践创新。从单要素分区管理向多要素综合分区管理迭代升级,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思路一以贯之,这既是国际国内实践经验证明行之有效的通行做法,更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国共划分4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一单元一策略”制定差异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国实践充分证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科学合理,可落地、可实施,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新的政策工具。
美丽中国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前置性、引导性和基础性作用。我国生态系统复杂多样,生态环境空间异质性明显,针对单一区域、线、点上的局部微观管理已不能满足系统性治理需求。过去通过主体功能区战略等框定了宏观发展与保护格局,但仍需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更好支撑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质是针对我国不同区域特点,通过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集成应用各种管理和技术手段,建立“绿色标尺”,强化生态环境管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厚植美丽中国建设的绿色底色。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保障。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生态环境“硬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依法管理,显著提高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通过搭建便捷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逐步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同参与,支撑形成多元共治、决策科学、机制顺畅的高效环境治理体系,有效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二、面向美丽中国建设新要求,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以美丽中国目标为引领,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了美丽中国建设的中长期目标。《意见》在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指引和框架设定下,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践进展,提出了阶段目标。其中,“十四五”时期,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至关重要的5年,重点推进体系建设,推动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制度基本建立;“十五五”“十六五”时期,是制度健全与完善阶段,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目标设计过程中与美丽中国建设愿景深入融合,保持高度协调,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以美丽中国制度建设为导向,保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推进战略定力。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兼具的工作,需要以破釜沉舟的决心,推进相关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沿着美丽中国制度建设思路,建立定期调整与动态更新机制,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制度的长期延续和生命力。《意见》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应保持基本稳定,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一是要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为前提,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依法依规、精准适用、持续稳定,不搞“急刹车、猛掉头”。二是要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年度动态更新与5年一次的定期调整。三是要以维护制度科学性、严肃性为前提,按要求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论证、备案及发布。
三、找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发力点,有力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建设美丽中国示范样板。《意见》基于区域分异的生态本底、环境质量特点、经济社会规模等,因地制宜提出了支撑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路径,为将我国重大战略区域建设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重要保障。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风险、资源利用、产业准入等一整套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融入“一张图”“一清单”管理,实现空间上的生态环境精细化、差异化管控,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真正发挥生态环境导向作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守住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激发美丽中国建设内生动力。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能够有效疏通美丽中国建设的“毛细血管”,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打通堵点、补齐短板、畅通循环,推动全社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意见》提出要针对不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出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等调控策略及导向性的环境治理要求,进行清单化管理。对重点管控单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以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优先保护单元,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生态安全格局总体稳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支撑综合决策,深化改革美丽中国建设体制机制。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推动环境管理服务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变,为美丽中国制度体系、体制机制建设提供创新思路、积累实践经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持前端思维和底线思维,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能源利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梳理出来,立在前面。《意见》提出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作为优化环评管理的重要依据,提升源头预防措施的科学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留出更多空间。同时,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科学决策,指导项目精准快速落地。
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生态安全屏障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支撑政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甘肃、陕西、内蒙古等地考察时多次强调,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意见》提出将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红线外的法定保护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纳入优先保护单元进行重点保护,在空间上与“三区四带”等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高度吻合。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自然生态屏障的系统保护和修复,能够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筑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根基。
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满足美丽中国建设核心诉求。“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标志。《意见》提出要加强与各环境要素空间管理的统筹衔接,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于生态环境结构、功能、质量、承载的区域特征,系统集成大气、水、土壤、生态、声、海洋等领域环境管控要求,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更科学、更系统、更精细的分区分类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的底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这与美丽中国建设初心相契合,旨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形成美丽中国建设合力。政策制度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础支撑和有力保障,要厘清部门职责,增强各类政策协同性,夯实美丽中国建设制度基础。《意见》提出应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协同。要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针对主体功能区战略明确的四类开发区域进行环境管理的细化和空间落地。与国土空间规划各有侧重,在支撑重大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指导招商引资等方面,分别在土地用途管制和环境质量管理上各自发力,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要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针对性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形成美丽中国建设政策合力。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具体部署。要全力推动《意见》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问题导向、精准管控、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推进落地应用和数字化建设,为重大政策科学决策、重大规划编制、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提供支撑,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者: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金南)
延申阅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https://huanbao.bjx.com.cn/news/20240318/1366403.shtml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作出明确部署,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入选名单,详情如下:天津市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入选名单公示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和青年科技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一批生态环境首席专家入选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一、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和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暂行管理规定》,其中规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动态更新、定期调整、跟踪评估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编制跟踪评估报告,指导和推动全区及各设区市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各
日前,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详情如下: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管理,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决策部署,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保障生态功能,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我厅起草了《浙江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现向社会公开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以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政策体系(以下简称“七大体系”)。这是新时代以改善生态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国务院委托,就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新征程
为加强东莞松山湖环保企业新技术新产品交流,推动园区环境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东莞市松山湖生态环境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作为中国环保展合作机构,组织会员单位报名参展观展,并将在6月26-28日安排会员企业与相关人员组成参观团莅临广交会展馆参观第十七届中国环保展,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通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示范创建申请、验收命名、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山东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3年版),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组织拟订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措施、燃煤机组节能改造、组织拟订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措施、统筹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共19项。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舞钢市人民政府发布《舞钢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更趋优质,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天蓝、地绿、河湖清成为常态。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共涉及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45项。详情如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具体牵头事项1、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环规〔2024〕4号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
4月15日,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湘潭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整改情况公示,针对反馈问题,岳塘区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抓紧编制完成《岳塘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加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14年首次发布,2017年第一次修订。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关于再次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详情如下: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的通知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