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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还是沼泽?县级垃圾焚烧困境与破局!

2024-09-23 08:43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县级垃圾焚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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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梁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环评公示,环评显示,该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15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同时具备协同处置餐厨垃圾的能力,配置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不设蒸汽发电能力。也就是说,梁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只焚烧不发电。

自2022年底,发改委、住建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2023年初,《关于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随即发布,标志着县级垃圾焚烧市场进入建设元年。一年多过去了,县级垃圾焚烧处理市场“浪高几何”?

政策激活,县域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加速释放

其实说2023年是县级垃圾焚烧元年的说法并不精准。早在2020年时,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就开始逐步下县,不过当时县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大都在500-800吨/日,此后逐渐下沉至300-500吨/日。

而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中所指的县级垃圾焚烧处理市场,主要聚焦在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在300吨以下的县级地区,并从项目评估论证的角度指出几点建议:

1.对于现有焚烧处理设施年负荷率低于70%的县级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2.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大于300吨的,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3.生活垃圾日清运量介于200-300吨的,具备与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园区固废协同处置条件,并具有经济性的,可单独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4.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小于200吨的县级地区,在确保生活垃圾安全有效处置的前提下,结合小型焚烧试点有序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此外,在经济运输半径内,相邻地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合计大于300吨的,可联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

北极星固废网注意到,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云南省可谓是推动县级甚至村镇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最积极的省份之一,从200吨/日的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项目,到50吨/日的诺邓镇生活垃圾焚烧厂,再到各村镇5吨/日-20吨/日的热解气化焚烧处理项目,数不胜数。

从垃圾焚烧到热解气化、从200吨/日到5吨/日,其中技术路线的选择、处置规模的跨度都考验着每一家参与进来的垃圾焚烧企业的资金实力、运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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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不完全统计)

两项重磅政策,能否真正激活县级垃圾焚烧市场?

《2021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到2021年全国县城已拥有生活垃圾焚烧厂257座,总处理能力达17.17万吨/日,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772.59万吨,占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的40.83%。

而我国县级行政单位达2843个,对比已建257座生活垃圾焚烧厂这一数量,红海中的蓝海市场呼之欲出。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栗博也曾表示,‘垃圾焚烧下县’的机会主要在那些垃圾产量只有100吨/日—200吨/日的地区。其中既有重资产投资的机会,比如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厂;也有轻资产投资的机会,比如设备的设计、供应、安装以及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服务等。技术改造市场会逐步释放,委托运营的需求也很多。

北极星固废网也曾统计过2023年“焚烧下县”近半年时,全国释放多个县域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参考文章:“焚烧下县”近半年,全国释放多少县域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一时间,县域垃圾焚烧市场看似迎来“小高峰”。

但需求增多的同时,业内人士也在为县级垃圾焚烧市场的发展“担忧”。毕竟建设规模越小,经济性越差,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事实证明,业内人士的担忧不无道理。

今年6月,“环保圈”走访多个县域垃圾焚烧项目发现,由于设备无法持续稳定运行,部分县域垃圾焚烧项目建成即“趴窝”,个别项目甚至出现烂尾。而据业内人士估计,此类项目可能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

导致县域垃圾焚烧项目“趴窝”、“晒太阳”的原因不外乎设备研发、生产运营、排放标准等多方面因素不成熟。

指导意见曾指出,针对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装备存在的烟气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等技术瓶颈,形成亟需研发攻关的小型焚烧技术装备清单,重点突破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垃圾焚烧需求的100吨级、200吨级小型垃圾焚烧装备,降低建设运维成本。

2023年4月,光大环境率先宣布75t/d-200t/d小型生活垃圾焚烧炉成功下线,除小型“快装式炉排炉焚烧系统外,还研发了与之配套的低排放烟气处理系统,一体化集装箱式渗滤液处理系统、供热或供蒸汽余热利用系统、ACC自控系统”的工艺路线,项目排放指标满足欧盟2010标准。

在排放标准方面,目前行业也颇具争议。一方面,当前小型垃圾焚烧设施适用的排放标准主要是《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该标准距离现在已过去10年,今年《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的复审也提上日程,就小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而言,排放标准还不够完善,存在空白。另一方面,小型垃圾焚烧设施运行的稳定性、经济性均不如大型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参照大型垃圾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也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从经济性角度来讲,如果是像文章开头提到的梁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只焚烧处置,不发电上网的话,项目的主要收入渠道将聚焦在垃圾处置费上,也就是纯政府付费。业内人士曾计算过,如果不发电,则需要由地方政府承担所有的垃圾焚烧费用,合计约300元/吨以上,这一数据远高于当前大中城市80-100元/吨的平均垃圾处理单价。县级政府的财政能力也远不能承受如此高的处置费用。

此外,从目前招标的小型县域垃圾焚烧项目来看,其项目的吨投资额也在攀升,同时在PPP新政下,民营企业控股或全资参与项目特许经营,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企业也有苦难言。

总结

行业标准不健全、政府无力承担、企业不买账,最终导致了看似一片蓝海的县域垃圾焚烧市场遇冷。经济性问题亟待解决,排放标准需要明确,盲目上马的时代已然过去,这片“蓝海”市场仍有待激活。正所谓“前途漫漫亦灿灿”,对于县级垃圾焚烧市场,还是抱有期待的。


( 来源: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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