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11月29日发布《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用于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安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情如下:
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
(2024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安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噪声污染的防治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确定执法主体,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推进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公路、船舶交通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水行政、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拓展公众参与噪声污染防治途径,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
第六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居民住宅区开展宁静小区建设。
鼓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通过制定管理规约或者其他形式,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本行政区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区(市)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由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县(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由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会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区域功能发生变化的,应当对其适时调整,调整按照划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设置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加强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周边等重点区域噪声排放情况的调查、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时,对噪声污染可以自行组织监测,也可以依法委托监测机构监测。
第九条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配备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第十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将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布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的区域,并采取围挡等降噪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施工工地在封闭的机械棚内使用搅拌机、电锯、电镐、砂轮机、钢筋加工机械等易产生高噪声的机械,或者进行全封闭施工,减少噪声排放。
第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市(州)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城市快速路、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
(一)经过已建成或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登记的住宅、学校和医院的,应当设置声屏障并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经过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二)经过已规划但尚未开工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应当设置防护距离,并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预留声屏障安装条件。
建设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责令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因公路、城市道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与公路、城市道路及城市轨道建设和运营维护保养单位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因铁路运行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的,铁路运输企业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铁路运输企业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第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
(二)依法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大型社会活动;
(三)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等;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十六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在医院、商场、餐厅等公共场所和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内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防止电子设备噪声对其他人产生干扰。
第十七条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在工作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和十八时至次日八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禁止使用电钻、电锯、空气压缩机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
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前款规定的限定作业时间。
第十八条在家庭场所使用家用电器和乐器、进行娱乐和体育锻炼活动、饲养宠物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产生噪声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人从事树木草坪修剪、设施维护维修,应当采取降低噪声、调整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防止干扰居民生活。
第二十条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教育、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协调联动,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于三日前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噪声污染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公众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电子邮箱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或者转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反馈处理结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噪声投诉督办机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噪声扰民问题。
第二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8日,湖南省发改委正式印发《湖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将现有充换电设施优化升级为具备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充放电设施(V2G),充分利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分布式移动储能优势,创新开展电力削峰填谷和调压调频试点示范,建设以电动汽车聚合概念
5月26日,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拟对彭州市建筑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建设单位为成都湔江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65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内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到2027年,美丽陕西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详情如下: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
2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煤电、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关中地区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可再生能
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
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全文如下:深化改革创新奋力笃行实干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在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25年1月14日)同志们: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项目现建设有2台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本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焚烧处理,不改变焚烧炉和相应的环保措施等内容,项目建成后优先保证生活垃圾的处理,在焚烧炉
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噪声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2025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告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重点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土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四川省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1月8日发布《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噪声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噪声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3日印发《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详情如下: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一、为有效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行
日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芜湖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该项目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详情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作出《安徽芜湖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为保证严肃性和公正性,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2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防治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四川省巴中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美丽巴中建设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标生态空间格局逐步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到2027年,巴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
打破“95%消纳红线”的传言来势汹汹。“弃光”为何卷土重来?文/武魏楠近日,有自媒体爆料,河南部分地区的户用光伏出现了大面积限电的情况,时间集中在10:00-16:00这个区间。长达6个小时的限发,显然会对电站收益造成极大的影响。从网传位于河南商丘柳河镇的户用光伏数据来看,2024年3月12日,该光伏
为妥善应对迎峰度夏期间可能出现的甘肃省局部用电高负荷、电力供需紧平衡、极端天气易发多发以及部分区域农产品加工电力负荷季节性突增等情况,快速响应处置各类民生用电问题,有效保障迎峰度夏期间人民群众可靠用电、满意用电,6月3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迎峰度夏期间人民群众可靠用电的
1990-2025SCIMEE35年前他诞生了10年前他登陆资本市场(股票代码:300425)6年前他加入中建集团成为旗下唯一的上市环保公司他用35年的深耕与10年的资本化蜕变从“国内首台”做到“行业第一”技术立身:要做就做最好惟精惟一的信念贯穿始终自1991年以来,中建环能以技术立身,打破日本2秒分离机国际垄断
6月11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甘肃省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立省级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探索建立市州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发布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标准,初步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和特色产品碳足迹因
在“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浪潮蓬勃兴起的当下,入驻盐城绿色低碳科创园的国家风电设备检测中心,聚焦涉网检测与质量验证核心业务,为盐城乃至全国风电产业安全高效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正向着行业内重要公共服务平台标杆的目标稳步迈进。作为国内涉网检测能力领先的专业机构,中心实验室
6月11日,甘肃张掖市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对张掖市新能源建设指标予以确认的函》(张能源函〔2025〕24号),确认由山高新能源集团旗下高台县山高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建设张掖海槿10万千瓦风电项目。山高新能源表示,这是集团在甘肃省继武威民勤5万千瓦风电项目后又一重要突破,标志着集团
注:板块及分会场持续更新中,请以正式通知为准。组织机构01主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02支持单位世界水理事会(WWC)国际水协会(IWA)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河海大学膜材料与膜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03承办单位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
6月11日,中国能建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海良在兰州拜会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双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能源电力、交能融合、水利与基础设施建设、数能融合、城市“八网”融合、共建“一带一路”等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11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甘肃省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根据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
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单位全面推进班组建设各项工作,扎实落实班组“强基创优”方案,广大班组长充分发挥“兵头将尾”作用,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在提升班组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典型。近日,国家电投集团表彰2023-2024年度示范班组、优秀班
甘肃省作为我国新能源发展高地,截至2025年3月新能源装机占比超65%,发电量占比超35%。随着市场化机制深化,新能源发电主体全面参与竞争,电价呈现显著的时空分异特征:午间光伏大发时段日前价格较低,而高峰时段受跨省外送与调峰需求驱动,价格波动剧烈。同时,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如峰谷时段优化)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