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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通风廊道”相关结果6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12

      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贯通连续。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13

      加强生态廊道、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贯通连续,净宽度不少于100米。推动城市生态修复,完善城市生态系统。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4-06

      禁止在本市规划已经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通风廊道区域内已有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逐步清理或者外迁。...第十一条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合理构建城市多级通风廊道系统,明确规划管控要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10-19

      禁止在国土空间规划已经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通风廊道区域内已有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逐步清理或者外迁。...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优先考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并根据地形地貌和气象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合理构建城市多级通风廊道系统,明确规划管控要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8-09

      通风廊道上不得建设不符合规划控制高度的建筑群及其他影响大气扩散条件的建设项目。...区)人民政府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根据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貌形态、气象条件,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消散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空间布局,控制建筑物的密度、高度,保持城市通风廊道畅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04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空间布局方面的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绿色建筑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城市通风廊道;将绿色建筑等级和绿色建造方式等作为主要指标体系纳入详细规划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13

      第十一条【通风廊道】禁止在国土空间规划已经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通风廊道区域内已有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逐步清理或者外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3-03

      建设城市绿道绿廊,探索规划 5 条一级通风廊道和 6 条二级通风廊道,提升城市整体通风效果。11.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实施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持续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1-28

      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貌形态、气象条件,保持通风廊道畅通,提高大气自净能力,避免和减轻大气污染物的滞留。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1-30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旧城区的改建,不得在通风廊道上新建高层建筑群及其他影响大气扩散条件的项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逐步将大气重污染企业和环境风险企业搬出城市建成区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6-16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九条【通风廊道】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形和气象条件等因素,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合理构建城市多级通风廊道系统,明确规划管控要求。...已经规划确定的通风廊道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已有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或不符合通风廊道建设保护要求的建筑物,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逐步清理外迁。

      来源:常德发布2020-06-02

      第四条【通风廊道规划】市和津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市通风廊道。在通风廊道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20米。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1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貌形态、气象条件,科学规划通风廊道,并且保持畅通。

      来源:咸阳日报2020-03-04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自然地貌形态、气候条件,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消散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密度、布局,预留城市通风廊道。第十

      来源:临汾新闻网2020-01-20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等规划时,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貌形态、气象条件,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科学规划通风廊道的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保持城市通风廊道畅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12-25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貌形态、气候条件,科学规划通风廊道的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以及建筑物密度、高度,保持城市通风廊道畅通。

      来源:松原发布2019-11-12

      第十条市、县 (市、区) 人民政府在编制城乡规划等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本行政区域内自然地貌形态、气象条件,科学规划通风廊道的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以及建筑物密度、高度,保持城市通风廊道畅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16

      加强城市风道研究成果在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的应用,保护、预留城市通风廊道。2.调整产业结构。以“亩均论英雄”改革倒逼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淘汰整治工作。

      来源:鹤壁人大网2019-05-12

      第十条编制、修订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按照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基本要求,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保持城市通风廊道畅通。第十一条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19-01-10

      在城市规划方面,要求政府在编制和修订城乡规划时,应当预留城市通风廊道,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禁止在通风廊道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布局大气重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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