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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建材报2015-07-10

      比如在甘肃靠近黄河的某区域,因为当地没有建筑垃圾填埋场,垃圾产生者索性就把建筑垃圾倾倒在黄河边。...还有一种情况,在某些监管力度较弱的地方,垃圾产生者直接将建筑垃圾堆放在路边或者隔离绿化带上,简单地在上方铺上一层薄土后便种植植物,在短期内这些植物尚且能生长,但是时间一长,建筑垃圾又显现出来。

      来源:点绿科技2015-06-28

      有以下特征:首先是管理政策欠缺;其次是技术路线单一;三是运营模式不成熟;四是产生者责任延伸机制。五是行业发展不规范,盈利模式尚不清晰,市场处于黎明前的混乱状态。...潜在价值任连海强调,餐厨垃圾具有很多潜在价值。餐厨垃圾能解决很多实际问题,首先是解决农业土壤问题,即餐厨垃圾转化为化肥。其次是解决粮食问题,餐厨垃圾可转化饲料,解决人畜争粮。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6-10

      垃圾本来是产生者的私有品,但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大包大揽,这一制度惯性至今仍很强劲,于是,垃圾处理成为政府的事。而垃圾产生者和排放者成为看客,甚至抵制付费,并导致垃圾处理服务供求处于长期分离状态。

      来源:中国科学报2015-05-28

      垃圾分类这件事上,人们总喜欢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作为标杆。这样一比,那样一量,中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在这15年几乎毫无建树。比如,在德国,法律中明确了垃圾产生者必须承担垃圾分类处置的义务。

      来源:杭州日报2015-05-14

      草案修改稿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并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

      来源:中国科学报2015-04-24

      垃圾分类这件事上,人们总喜欢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作为标杆。这样一比,那样一量,中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在这15年几乎毫无建树。比如,在德国,法律中明确了垃圾产生者必须承担垃圾分类处置的义务。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3-13

      在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方面,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2-27

      由于垃圾产生者(排放者)归属不同部门、行业管理,即使对于占比大且回收利用较困难的废弃物,垃圾管理部门也难于追溯和追责其生产厂商。二是政出多门。...不同类别垃圾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如再生资源由经贸部门管理,工业垃圾和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管理,农村垃圾由农业部门管理,生活垃圾由建设部门管理等,体制分割导致垃圾管理不到位。三是法律、经济手段乏力。

      来源:中国低碳网2015-02-06

      其中,《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更是具体要求垃圾产生者缴纳垃圾处理费。...解决上述问题,要正本清源,真正落实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垃圾产生者不仅应承担垃圾治理的相关费用,还应承担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垃圾处理与监督等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1-21

      其中,《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更是具体要求垃圾产生者缴纳垃圾处理费。...解决上述问题,要正本清源,真正落实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垃圾产生者不仅应承担垃圾治理的相关费用,还应承担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垃圾处理与监督等责任。

      来源:E20环境平台传播中心2014-12-04

      ,切断地下利益链条,因此政府与企业需要着手改进餐厨垃圾的回收方式,通过调整产生者、收运者、处理者各方面的关系,提高产业垃圾收集的质量;另外,技术的选择不应单一化,应多元化发展,将已有设施和新设施建设进行合理规划

      来源:科技日报2014-08-19

      实际情况是,产生者任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基本不会受到任何惩罚。陈家珑表示,必须重申产生者负责制,产生者在开工之初,就需要为建筑垃圾付费。

      来源:新华网2014-06-30

      鉴于墨西哥城有众多靠回收垃圾生者,目前政府推动垃圾分类时,也将这些人编入垃圾回收体系。通过相关措施,每天可再利用垃圾约3000吨。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06-18

      目前,虽然工业企业有参与的产能和积极性,垃圾产生者也有将垃圾处理业务外包给工业企业的愿望,但从现实情况看,利用工业产能处理垃圾的推动实施犹如羊触藩篱,进退两难。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4-06-03

      按照 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每个人都是垃圾产生者,每个人也都有处理垃圾的义务。一个城市的垃圾处理问题,不仅仅是涉及污染控制的环境问题,同时还是一个关乎民生、稳定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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