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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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楚天金报2015-05-26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下列行为应当处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排放、倾倒重金属

      来源:楚天金报2015-05-26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下列行为应当处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违法排放、倾倒重金属

      来源:山西晚报2015-05-14

      超标、超总量违法排污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污的;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反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新华日报2015-04-13

      同时,公安部门对该企业相关责任人杨某,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天。...记者了解到,对5种违法排污行为可实施按日处罚: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2015-04-09

      其中第6种是,地方政府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直接负责人将会受到相关处分,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新法规定,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5-04-02

      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康姆德润达2015-03-13

      ,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人员严格追责。...据悉,自2015年1月1日起,环保部门正式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所有点位的实时监测数据

      来源:中国污水处理微信2015-03-12

      条规定了四种适用情形:(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法制日报2015-02-21

      如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应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等10种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并明确主要责任人应引咎辞职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条规定了四种适用情形:(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并保持原始记录、委托监测相关记录、自动检测设备运行维修记录。如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方法违法排污行为。

      来源:新环境杂志2015-02-13

      2、不得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新《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4款规定,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法制日报2015-02-12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网2015-02-11

      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2015-02-04

      同时,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相关人员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也将承担法律责任。...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环境监测质量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影响政府环境决策和环境执法的基础性工作。

      来源:康姆德润达公司2015-01-26

      ;并在其中选择378个站点作为国家直管站;强化责任追究,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人员严格追责。...据中国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介绍,从2015年1月1日起,环保部将向社会公布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等6项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

      来源:河北新闻网2015-01-21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国土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对国土资源环境状况进行动态监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来源:中国化工报2015-01-15

      《办法》列举了4种典型的违法排放污染物情形:一是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二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来源:法制日报2015-01-14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明确提出,对5种违法排污行为可实施按日处罚,这5种违法行为包括: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南京日报2015-01-13

      在本起案件中,针对中国水泥厂的违法行为,市环境监察总队对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企业补交排污费近260万元;同时,公安部门对该企业相关责任人杨某,因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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