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结果148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3-24

      同时,结合危险废物管理方面惠民政策,疏堵结合,推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4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相关企业)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4

      畅通会商和共享渠道,及时通报、研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协商、解决监管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二、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四)依法依规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危险废物治理负总责,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协同发展。

      黑龙江省印发《2022年<mark>危险废物</mark>规范化<mark>环境</mark>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11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2-06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来源:金杜研究院2022-01-07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30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22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涉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要进一步明确未申报登记为危险废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加强管理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1-1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后,我省立即依据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的相关条款,结合我省实际,对《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2-04

      第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转移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运行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3

      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二)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22

      详情如下:山东省“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职责

      一图读懂 | 《吉林省<mark>危险废物污染环境</mark><mark>防治</mark>条例》

      来源:吉林生态环境2021-11-09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图读懂该条例如下所示: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1-04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26

      按照“谁议事、谁召集”原则,及时通报、研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协商、解决监管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要落实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环境防治、安全生产、运输安全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相应监管环节工作举措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25

      (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源头管控6.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2021-10-18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10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委员 韩金华就《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内容进行解读。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18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废物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11

      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主体,应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和信息公开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

      《安徽省“十四五”<mark>危险废物</mark> 工业固体<mark>废物污染环境</mark><mark>防治</mark>规划》正式印发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08

      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十四五”期间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了《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