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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1-05

      第十一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全国人大2018-10-30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第九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来源:黄河新闻网2018-10-24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或者区域内的重污染行业,可以决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0-09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四条【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依法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03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本市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十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限期达标规划并向社会公开,采取措施限期达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8-17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条 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省标准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本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全文|《海南省<mark>大气</mark>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8-17

      第十一条【污染物排放标准】省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制定本省地方标准;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结合本省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及重点行业管理需求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8-15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应定期评估并适时修订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为此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委托中国工程院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专题评估。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08-15

      第十一条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市州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照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第十二条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本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第十三条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

      来源:OFweek仪器仪表网2018-08-10

      同时,大气监测也能更好地为政府部门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开展环境质量管理、环境科学研究以及修订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提供基础材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31

      第九条(编制持续达标规划)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省人民政府和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要求编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采取措施,保持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全文| 《<mark>环境</mark>空气<mark>质量标准</mark>》(GB 3095-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1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各成员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关于评估及修订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1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定期评估并适时修订的有关要求,原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标准开展了专题评估。中国工程院组织来自多个相关领域的50多位院士、专家开展了评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7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九条【标准制定】省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并可以扩大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第四条【政府及部门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应当根据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6-19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本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本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9

      第二章 限期达标规划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应当对管理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分阶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3-15

      第九条【限期达标规划】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规划。

      我国<mark>大气</mark>污染治理制度变迁的过程、特点、问题及建议

      来源:新视野2018-02-04

      (3)这一时期出台的相关制度的数量和形式都有所增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 年)和《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 年)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大气环境质量标准》(198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1-15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本市地方标准;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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