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北极星为您找到“污染责任人”相关结果230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11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可以确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由土壤污染责任人负责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2-11

      两个《办法》的发布是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认定责任人,确保下一步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实现的具体操作规范。

      关于更新河南省建设用地土壤<mark>污染</mark>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10

      对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列入《名录》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污染地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防止对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02-03

      (三)移出名录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二)对列入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2-03

      《土壤法》对土壤污染责任人如何履行义务进行了明确,即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答:两个《办法》适用于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中,对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开展的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活动。这是当前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工作的重点。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03

      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委员会综合考虑各自对土壤的污染程度、责任人的陈述申辩情况等因素确定责任份额。第九条国家鼓励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的有关线索。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2-03

      跨设区的市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第五条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

      来源:土壤环境修复联盟2021-02-01

      1.污染方付费模式污染方为治理责任人为土壤修复付费为土壤修复的主要原则。对于搬迁企业造成土壤污染的,由企业承担治污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1-29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围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实际需要,重点投向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和相关工业园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管控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1-01-22

      此外,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引导下,生态环境部正在主导编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和《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01-15

      请督促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至2021年1月)》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2020-12-31

      基金主要围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实际需要,重点投向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和相关工业园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管控、具备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技术研发及转化能力的企业或项目等

      土壤修复迎大爆发:政策加持、万亿级规模、隐藏4大创业商机

      来源:农业行业观察2020-11-10

      另外,2018、2019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0801施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第二次更新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mark>污染</mark>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0-11-04

      列入本名录的地块,不得实施任何与风险管控或修复无关的项目;对达到确定的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结合近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等情况,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第二次对《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湛江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11-03

      、土壤污染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如涉及到修复目标、技术路线、污染物处理方式及最终处理去向等变更调整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将调整后的修复方案重新备案;对于其他调整,在不影响治理修复工程的前提下,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书面说明,作为修复效果评估的补充材料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10-31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难、认定无依据等问题,明确土壤污染责任人因改制、合并或者分立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壤污染责任人消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相关责任

      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mark>污染</mark>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三批)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0-10-30

      (三)移出名录后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二)对列入名录的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向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9-22

      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工程控制方案,6个月内落实工程控制措施。...土地使用权人、污染责任人接到区生态环境局书面通知后,1个月内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制度控制方案,3个月内落实制度控制措施。2.实施动态监测。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09-21

      《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分别规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

      深圳:关于征求《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mark>污染</mark>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文件意见的通知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9-08

      (一)形式审查1.审核方式土地整备项目实施单位、城市更新计划申报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土地用途变更申报单位或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污染责任人等(以下简称“项目责任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将初步调查报告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