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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环境监测司”相关结果251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11-29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秦波电话:(010)66556810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军霞电话:(010)84943175传真:(010)84943136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邮政编码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11-07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顾闫悦电话:(010)66556824传真:(010)66556824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11-07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顾闫悦电话:(010)66556824传真:(010)66556824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10-24

      号生态环境部邮政编码:100035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2019年10月24日...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 赵岑、黄子璐电话:(010)66103117、66556808传真:(010)66556808邮箱:wangluochu@mee.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09-11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顾闫悦电话:(010)66556972传真:(010)66556824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关于征求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19-09-11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顾闫悦电话:(010)66556972传真:(010)66556824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来源:生态环境监测技术2019-09-02

      在2019年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例行记者会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长柏仇勇谈到下一步工作计划时提出,将研究制订起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通过条例的制订,进一步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19-08-30

      2008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专门设立环境监测,为强化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行政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机构保证。...、1500余个海洋环境监测点位、近8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构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由国家级监测机构统一组织开展监测和运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8-05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2019年8月2日...五、联系方式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 顾闫悦电话:010-6655697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科技处 付强电话:010-84943174,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邮编:100012,邮箱:kyjsc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22

      本标准提出了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 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法规与标准提出并组织制订。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22

      本标准提出了化学纤维制造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法规与标准提出并组织制订。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九部分 近岸海域应急与专题<mark>监测</mark>(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顾闫悦电话:(010)66556972传真:(010)66556824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附件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影响<mark>监测</mark>(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顾闫悦电话:(010)66556972传真:(010)66556824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附件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七部分 入海河流<mark>监测</mark>(征求意见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海洋环境意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七部分 入海河流监测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入海河流环境监测过程中的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和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mark>监测</mark>(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海洋环境意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监测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生物监测的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五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质量<mark>监测</mark>(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海洋环境意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五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质量监测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生物质量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样品制备、样品分析、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 近岸海域沉积物<mark>监测</mark>(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顾闫悦电话:(010)66556972传真:(010)66556824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附件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mark>监测</mark>(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海洋环境意见)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近岸海域水质监测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现场测试、实验室分析和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 数据处理(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海洋环境意见)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 数据处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审核与提交。

      《近岸海域<mark>环境监测</mark>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7-05

      (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海洋环境意见)1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实施方案编制、海上监测用船及安全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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