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
6.1环境管理需求分析与现行标准实施情况评估
6.1.1分析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水环境质量达标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环境保护税、监督执法等环境管理要求,明确国家对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需求。
6.1.2结合环境管理需求分析结果,对已完成实施评估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入分析评估结论,提出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对尚未开展实施评估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分析研究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包括标准的适用范围、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等,明确标准制修订的重点。
6.2数据资料收集与分析
6.2.1收集最新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等政策文件,分析行业发展方向、对水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等。
6.2.2调查行业生产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全国相关排放源数量、区域分布、规模、生产工艺类型、生产装置数量、近年来的产品产量、产值及占全国总产值的比例、世界主要生产国家的情况,以及清洁生产工艺应用情况、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行业发展历史等,分析行业生产特点、未来主流生产工艺及发展趋势。
6.2.3调查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控制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各类生产原辅材料类型与化学成分、生产工艺过程、污染物种类、产污节点与产污水平,以及各类排放控制技术与排放水平、投资成本与运维成本及其占比情况、环境管理措施等。分析未来排放控制技术发展趋势。
6.2.4收集排放监测数据资料,主要包括:在线监测、执法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数据,包括污染物的瞬时、小时和日平均排放浓度、排水量,以及企业设计产能、实际产能、生产负荷等。分析各类生产工艺的污染物排放水平、达标比例、排放特征。
6.2.5收集国内外相关排放标准资料,主要包括:我国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美国、欧盟、日本、德国、世界银行等主要国家、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的排放控制法规、标准、指南。分析我国现行排放标准适用范围的合理性,以及排放控制要求在国际上的水平。
6.3现场调研
6.3.1根据现有生产工艺类型、原料种类、产品、规模、污染防治技术、排放控制水平及在全国的分布情况等因素,划分排放源类型,筛选出具有全国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对已掌握的拟调研企业生产和排放数据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确定调研内容。
6.3.2对选定的代表性企业开展深入的现场调研,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产原料及成分、工艺过程及清洁生产水平、产排污节点、污染物种类、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排放控制设施建设成本、运维成本、年产值及利润等。还应与企业技术人员交流现行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生产工艺改进及排放控制技术提升潜力等。
6.4现场实测
6.4.1在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阶段,收集到的监测数据应能够覆盖行业 80%以上产能的代表性设施类型,污染物项目完整,能够反映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特征,具备排放限值制定的必要数据。否则,应选择代表性排放源进行实测。
6.4.2实测前,应根据排放源的生产和排放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测方案。实测方案应至少包括生产工况、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污染物项目、采样规范、样品分析及数据处理、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保障措施等内容。
6.4.3实测污染物项目应在分析生产原辅材料成分、生产过程产生的中间体、生产设施向环境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等基础上确定,重点包括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及致生殖毒性物质、其他无机或有机水污染物、微生物学指标等。
6.4.4实测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保证实测数据翔实可信,确保各关键环节数据的完整性。如有必要,可开展初步测试,对初步结果开展分析评估并优化实测方案。
6.5污染防治技术的分类分级
6.5.1根据获得的水污染防治技术资料,列出防治技术清单及每种技术的原理,参照 HJ2300中的要求,对收集到的水污染防治技术进行分类。
6.5.2通过分析每类污染防治技术相关的资料收集数据、现场调研数据、在线数据、现场实测数据,确定每类污染防治技术的去除效率、排放水平、排放控制设施的建设成本、单位污染物去除量的运行成本等环境经济技术关键指标与参数,以及其他环境影响、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技术水平分级。
6.6适用范围的确定
6.6.1原则上,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的设置应能覆盖行业内法律允许的各类排放源。
6.6.2应按照不交叉执行的原则与其他相关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凡无适用的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源,适用综合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6.3适用范围应明确标准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必要时应明确标准的不适用情况。
6.7术语和定义的确定
6.7.1应按照在标准文本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给出理解该标准所必需的术语和定义。
6.7.2术语和定义应有准确的来源。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或国际标准中的定义。若无可参考的术语和定义,应在充分的文献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出科学、准确、简洁的术语和定义。
6.8排放控制要求的确定
6.8.1排放控制要求主要包括:污染物项目、控制指标、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监控位置等,也可规定实施标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排放控制要求均应能通过技术或管理手段核查和确认。
6.8.2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的确定。
排放标准应完整控制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名称应准确;确定污染物项目时,应根据排放数据并结合发达国家、地区和组织的相关排放标准,除根据废水特点规定pH值、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色度、粪大肠菌群等通常控制项目外,按照以下顺序,筛选确定出需要控制的全部污染物。
1)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2)总氮和总磷;
3)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及致生殖毒性物质;
4)铅、镉、铬、砷等国家重点防治的重金属污染物;
5)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物质;
6)二噁英、汞等国际履约污染物;
7)《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列物质;
8)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其他污染物;
9)对于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种类较多的行业,应考虑设置综合毒性指标,反映排放污水对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
原则上,应将具备监测条件的特征污染物列为污染控制项目,并明确排放限值;对尚不具备监测条件的特征污染物,应明确环境管理要求。
延伸阅读:
环保技术人员学习成长交流群
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全在这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版权所有 © 1999-2025 北极星环保网 运营: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告总代理:北京瀚鹏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证080169号京ICP备09003304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58号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9] 5229-579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 字第13229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200384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01052014340号
Copyright ©2025 Bj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