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工业废水来源:国家水利部2024-09-09 08:45:18
《方案》要求,要紧紧围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立足已有工作基础,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满足水资源管理需求为目的,以提高监测计量覆盖面、提升监测计量数据质量、加强监测计量数据成果应用为重点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4-02-19 08:57:14
及时通报自行监测不规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的排污单位、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录入信用中国(江西)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进联合惩戒
类别:水质监测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5-29 13:48: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类别:危险废物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5-29 13:46: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上海环境2022-07-13 09:37:49
需上报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测平台)的,应在监测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监测平台完成数据填报;无需在全国监测平台上填报信息和数据的,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按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06-29 09:08:18
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期间,应按照排污许可证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手工监测。(五)规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应将自行监测信息上传至污染源监测系统,自行确认无误后对外公开。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01-04 10:11:25
完成14个区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平台。建成全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重点排污企业联网率达到100%。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9-02 16:09:30
排污单位委托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的,应在陕西省污染源环境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对外公开委托信息,认真核实环境监测机构相关资质能否满足本单位自行监测指标的要求,对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保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