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河南《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全文)

2014-10-20 09:0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河南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七、加强统计监测,健全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预警机制

(二十六)强化能源统计监测分析。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工作。全面完成省辖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完善节能减排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污染物排放数据准确、统计及时。加强节能减排指标预警预测,发布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告,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的地方要适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到2015年,完成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省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质监局负责)

(二十七)加快节能减排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统一平台、信息共享”的原则,整合能源计量、能耗监测等系统,建立节能减排信息通报制度,2014年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国家试点建设任务,2015年力争建成全省公共节能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15年,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事管局、质监局负责)

(二十八)严格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确定2014-2015年各地节能减排目标。制定实施分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减排实行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三条“红线”考核。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省辖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方,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豫发〔2008〕3号),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八、完善经济政策,健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激励机制

(二十九)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健全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政策,将污泥处理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制定并落实鼓励水资源重复利用的价格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三十)落实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税收政策。认真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有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支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等减免税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关于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要求,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负责)

(三十一)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7〕215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规模。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探索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环保设施特许经营权等纳入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起设立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节能环保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负责)

九、推进制度创新,健全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市场化机制

(三十二)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在电力、化工、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及公共机构中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公布重点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名单及指标,以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中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单位名单,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对能效领跑者给予表彰和奖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质监局、事管局负责)

(三十三)建立节能量、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基础研究,密切跟踪国家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情况,切实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探索节能量交易制度,开展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设交易管理平台。(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负责)

(三十四)改进合同能源管理。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制度,适时提高奖励标准,优化资金申报程序。探索加强对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能源费用托管等多种模式项目的支持。降低节能服务公司扶持政策准入门槛,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事管局负责)

(三十五)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推动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电网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老旧输配线路和变电站改造升级,减少电力输送环节能耗,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节能减排查看更多>低碳发展查看更多>河南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