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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大修 提出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2014-12-23 11:23来源:21世纪数字报作者:王尔德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氮氧化物环保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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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环保部起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有望近期出台。

在各个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重点防治方面,草案提出,在燃煤、工业方面,明确国家采取措施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细化对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措施;在机动车方面,强化对新生产机动车、在用机动车、油品质量环保达标的监督管理;此外还加强了建筑施工、物料运输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修订草案增加了一章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内容,要求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并在规划环评会商、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方面建立起区域协作机制。

“我建议关于增设联防联控协调机构的条款。一方面可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解决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困难的痼疾,另一方面还可以解决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上的区域分割问题,真正实现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记者介绍,从实现的途径上来看,如果新设机构受制于编制等问题难以实现的话,那么也可以考虑在现有的基础上整合。

此外,修订草案第六章专述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都需要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

四种情形可按日计罚

修订草案强化了法律责任的约束。

对于各种无证、超标、超总量、监测数据造假等污染违法行为,草案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整治、行政拘留、责令停业、关闭等行政处罚,对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实行按日计罚。

根据修订草案,被纳入“按日计罚”的行为包括四种情形: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的;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筑施工或者贮存易产生扬尘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的。

“新《环保法》已经规定了按日计罚,修订草案作为单行法应当在新《环保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但修订草案规定得非常原则和粗糙,处罚不够具体和严厉,自由裁量空间大,不符合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毅对解释,

同时,根据修订草案规定,个人可能面临的最低处罚额为200元,情形如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企事业单位面临的最低处罚额则为2000元,像服装干洗店、机动车维修点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的,都可能面临处罚。

此外,修订草案还取消了现行法中50万元的处罚上限,代以倍数类惩罚标准。如造成一般或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所造成直接损失的1倍以上3倍以下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直接损失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

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提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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