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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初步设计项目招标

2015-09-09 15:4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地下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工程地下水监测中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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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项目概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14]1660号),原则同意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要求据此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由发改委核定后、由水利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审批。工程建成后,可扩大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的控制范围和站网密度,进一步提高地下水监测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对全国地下水动态的有效监控,对大型平原、盆地和岩溶山区地下水动态的区域性监控及地下水监测点的实时监控,基本满足当前水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需要。建设内容主要由地下水监测中心、监测站点、信息传输系统和应用服务系统等组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0404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负责安排,具体投资数额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核定。

其中,水利部门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01570万元,建设7个流域监测中心、32个省级监测中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80个地市节点(含145个地市信息站)及145个地市信息站巡测设备配置,新建及改建地下水监测站点10298个、相应配套地下水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10298套,并且与国土资源部共同建设1个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

三、招标内容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站网布设、土建工程、技术装备、地下水资源信息服务和业务系统、施工组织、工程管理、招投标设计、环境影响分析与保护措施、设计概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的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将设计成果文件交付招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3.投标人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须知

1.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10日止,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

5.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6.投标报名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原标题: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初步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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