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评论正文

民营企业为何冷对PPP项目

2015-11-25 09:27来源:中华工商时报作者:王呈关键词:PPP项目水务民营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金融仍是最薄弱环节

最近有关PPP的高层指示,来自李克强总理11月9日经济形势专家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通过采取PPP等方式,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尤其是中西部公共设施建设,促进均衡发展。”

总理的表态颇有亮点,一是强调区域上,重点为中西部地区,二是将领域锁定在基础设施,而非其他行业。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总理这段讲话前后,其内容则是合理加大减税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等。而这恰恰是民企的软肋,也是投身PPP项目的环境基础。

譬如,一些民营企业想要进行多元化投资,并也有意向通过PPP模式实现长期投资回报,但自身资金有限,如何依托自身信用或现有资产等与金融机构达成借款协议成为重中之重。

然而金融手段一旦与PPP挂钩,恰恰又成为了民企最为薄弱甚至脆弱的环节。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PPP模式下基于项目收益和现金流的项目贷款,与传统的平台贷款差异很大,与银行原有的贷款审核条件也不完全匹配,银行除了面临项目建设风险、项目经营管理风险外,还增加了增信措施落实风险。

此外,按照由于PPP项目实际上使用的是一种“有限追索权”的贷款,万一项目出现风险还不上贷款,只能追索到SPV项目公司层面,无法再向项目公司的股东方和政府主张权利。

典型且完美的案例是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该项目的融资模式为:京港地铁注册资本15亿元,剩余资金来自银行无追索权贷款,期限为25年,利率为5.76%,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为5%,一般商业贷款为6.12%。由于整个项目有良好的人流量保证,利润稳定,银行贷款的安全性也比较高。

鉴于国内商业银行大多数在信贷政策上还无法做到有限追索,为了更好地推广PPP,发改委今年6月起施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这也被认为是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也是颇为合理的方式之一。但纵观各地的PPP项目,有不少项目根本就很难产生现金流,更谈不上预期的收益,譬如地下管网等。“这就需要政府理顺价格机制,不打乱仗,做好论证方案。”金永祥提醒说:“现在谈PPP,还有很多项目,过5年就会越来越少,譬如现在的交通、水务等类型项目的争夺已经很激烈了。”

“仍有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仅将PPP视为融资平台的一种融资手段,工作协调上不到位、工作机制等问题频现;融资支持上不到位,信贷政策仍然沿用传统政府融资和企业融资的思路,缺乏专业的操作人员。”在上个月的一次研讨会上,财政部金融司巡视员周成跃如是说。

另一项融资方式为发放企业债。这也是发改委明文鼓励并支持的一类融资模式,且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企业发行债券,不与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挂钩。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的判断,债券市场自2007年来有了较快发展,特别是由于一段时间内股票市场IPO尚未恢复,债券市场成为企业除银行贷款之外的最重要的融资方式,2015年创纪录实现了16万亿元的发行规模,但除去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等,实体企业债券融资仅约8万亿元左右,2014年全年约10万亿元。

更为重要且致命的是,不同所有制结构的企业之间,信用质量已经产生分化——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的信用质量较民营企业有极大优势,AAA与AA+级别的债券发行主体中,国有企业占据压倒性的多数。而2014年年初以来评级下调的债券发行主体中,民营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占据了绝大多数份额。这样一看,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何在PPP模式运转一年多的时间内,大型央企能够拿下众多优质的PPP项目。

对此,金永祥呼吁,政府不能因为民营企业整体信用评级不如央企,就“一杆子打死”,对民营企业抱有歧视态度,公共产品和服务也多为民营企业提供。

实际上,在李克强总理在意的中部地区,湖南省财政厅就出了一项政策,让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到PPP项目之中。

据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郭秀宏介绍,湖南省养老产业基金募集规模为45亿元,分三期发行。今年发行第一期,规模为15亿元,即中央财政引导资金3亿元、湖南高新创投出资2亿元。在此基础上放大两倍,向银行、保险、券商和财务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募集10亿元,共计15亿元。后续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情况继续募集。按政策设计思路,基金在单个项目的投资,所占股份不得超过50%,据此资本金至少可放大1倍(90亿元)。同时,按照项目资本金和项目总投资的杠杆关系,总投资在此基础上(90亿元)还将有3-5倍的放大。按此测算,三年9亿元的财政资金投入,理论上至少可撬动社会资本270亿-450亿元。

郭秀宏强调指出,为了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在第一期基金中,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及湖南高新创投投入的资金(5亿元)为劣后基金,面向社会机构募集的(10亿元)为优先级基金。优先级基金享有优先分红和优先退出的权利,劣后级基金为优先级提供收益保障及退出安全保证。

如此以来,财政投资的资金不仅仅是投入市场那么简单,而是起到了增信的作用。

“按照养老基金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进行升级改造。”湖南万众和社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跃佳说:“我们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因为银行贷款、融资的问题瞻前顾后。有了基金,我们的底气更足,服务能力更强。”

不过,此种模式依旧有问题需要解决——如过项目的盈利机制不明确,基金形成的股权以及基金劣后收益的分配均难以起到增信的作用。而湖南万众和社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这类专业的民营企业,所要考虑和突破的,便是如何做好管理、按规划步步为营,形成健康的现金流。

已经有财政部第一批示范项目经验的周建和,也打算做一番实验。他对记者透露,目前正在谋划一支有限合伙制为基础的行业基金,最终“用民营企业的方式真正解决民营企业的难题”。

但即便金融这一环节最终得到有效加强,PPP模式在司法上的考量,仍值得细细商榷。一旦出现纠纷,如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以“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开展的项目,按照业内人士的分析,将按“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范围,仲裁也不再适用,民营企业官司赢面将相当低。

就在不久前的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召开系列座谈会,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有关金融机构、中介咨询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PPP市场主体意见。会上就有企业建议,允许双方约定可就特许经营协议争议提起仲裁,完善权利救济渠道。这一呼声有望形成最终文件。

随着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潜力的充分挖掘、PPP机制和法律的日益成熟,PPP项目在GDP的比重有望提高,我国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PPP项目试验区,并实现借助民营资本的杠杆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弥补亚投行、丝路基金在资金上的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营企业投身PPP,依旧大有何为。

原标题:民营企业为何冷对PPP项目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PPP项目查看更多>水务查看更多>民营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