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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2-15 08:3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黑臭水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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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加强水质良好水体保护

对现状水质较好的省辖淮河、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丹江口库区主要入库支流,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和河流健康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等综合治理,严禁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保护水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良好水体水质和生态服务功能不降低。(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参与)

保障良好湖泊(水库)水质不退化。丹江口水库、南湾湖、盘石头水库(千鹤湖)、白龟湖、板桥水库、宿鸭湖、鸭河口水库、孤石滩水库、石漫滩水库、彰武水库等大、中型湖泊(水库)要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建立湖泊(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汇入孤石滩水库、石漫滩水库和宿鸭湖水库等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要严格控制氮、磷物质入河量。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养殖种类、养殖结构和规模,实施退养还湖工程,依法取缔网箱养殖,规范围网养殖。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利厅、畜牧局等参与)

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在有条件的重要支流入河(湖)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建设人工湿地,削减入河污染物。探索开展河湖原位生态修复,合理采取生态清淤、生态河岸、生态渗滤岛、水生植物、生态基等生态净化措施,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恢复生态功能。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原地和迁地保护,增强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状况调查评估,试点开展河流水生态修复工作。2017年年底前制定实施省辖长江、淮河、黄河、海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省环保厅、林业厅牵头,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参与)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等参与)

(二十五)严格防范环境风险

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在全省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毛皮皮革、有色金属矿采选、铅蓄电池制造等重点行业环境风险现状,建立全省环境风险信息系统,与地理信息系统结合,定期更新环境风险源信息。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根据国家制定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等参与)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对突发水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及调查处理,对连续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突发环境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上级环保部门可以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的环境违法信息,要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二十六)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核定排放量和明确控制目标。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创新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深入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污染物总减排量、环境质量达标率等合理确定重点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对未完成年度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区域实行新建项目水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等参与)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实行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省环保厅负责)

延伸阅读:

《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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