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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湖北、陕西、四川治霾政策是否给力?

2016-06-15 08:28来源:能源大嘴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PM2.5治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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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2015年发布的中国城市PM2.5浓度排名显示,除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外,我国的中、西部省份同样面临严重的PM2.5污染问题。

雾霾围城,大嘴君先请你来辨认上面的组图是我国哪四个城市?

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提出了2017年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分别下降25%、20%和15%的目标。随后,中、西部省份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也陆续发布了相应的行动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提出了各自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

但当前关于治霾政策对大气污染物减排效果的评估多集中在京津冀地区,对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但也雾霾频发的省份关注较少。为了尽早明确京津冀以外地区的治霾政策效果,以及这些省份下一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绿色和平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的姜克隽研究员所带领的团队评估了江苏、湖北、陕西和四川这四个分布在我国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的省份的治霾政策,发布了《江苏、湖北、陕西、四川四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评估报告》,并根据各省2012、2017和2020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提出了下一阶段各省的治霾难点及相应的政策建议。

研究结论

江苏、湖北、陕西、四川四省2017年PM2.5年均浓度与2012年相比,分别下降15.0%、14.2%、8.5%和24.3%。其中,江苏省存在无法达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20%目标的风险。陕西省相比其他三省,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对于改善PM2.5污染的效果相对不足。

对此,报告分析了目标四省2012、2017、2020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减排建议。

1江苏省

根据报告模型,2012年江苏省主要的PM2.5一次源是秸秆燃烧排放的PM2.5一次颗粒物,排放量达到64.8万吨,占一次源总排放量的49.4%。PM2.5二次源前体物中,来自化工行业排放的非甲烷挥发性有机物(NMVOC)以及电力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SO2)及氮氧化物(NOX)也是江苏省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但随着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实施,模型预测该省2017年和2020年来自非电力能源活动的排放将逐渐超过电力行业成为主要的二氧化硫排放源。

上图为2016年3月21日南京总统府,当日南京市的PM2.5日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孙晨/绿色和平

下图为2016年3月19日南京总统府,当日南京市的PM2.5日均浓度为148微克/立方米。©孙晨/绿色和平

原标题:江苏、湖北、陕西、四川治霾政策是否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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