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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初探

2016-06-29 10:50来源:中国环境管理作者:孟婷婷关键词:流域水环境流域管理滇池流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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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流域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设法规政策部、流域发展与计划部、技术与信息支撑部、项目管理与协调部和水服务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①传达国家、省市关于滇池流域保护和治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滇池流域管理相关规定;②制定流域范围的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相关规划,包括统筹配置各类工程;③统一管理流域基础信息,促进与昆明市各部门的信息共享;④流域内各种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关工程的统一管理、监督执行、验收评估;⑤滇池流域取水、节水、供水、排水、水处理标准制定,水价等政策制定及执行。

3.2.2 调整管理单元

彻底打破行政区划分割,尊重流域的自然属性,以小流域或整个滇池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统筹设置污染防治项目,推动实施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各行政单元必须遵从滇池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的流域治理和保护规划,配合建设和管理污染防治工程。

3.2.3 与昆明市政府的协调配合

滇池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与昆明市政府各部门明确管辖地域和职能分工,相互配合,二者在水资源、水环境方面,一个主管流域内,一个主管流域外昆明市内区域,协调管理流域内外的其他各种自然资源;在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由昆明市政府部门主导管理,滇池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进行约束和促进,共同促进整个滇池流域和昆明市的可持续发展。

3.2.4 促进利益相关方充分参与管理

(1)扩展利益相关方参与广度,明确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

积极吸引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流域管理过程,为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提供政策和机会保障。重视基层单位的作用,将流域管理行动和公众参与途径落实到社区层面,建立公众—社区—流域三级联动的流域治理和保护链条。同时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发挥它们在科学研究、公众组织中的优势,为流域决策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明确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及权力边界,为利益相关方参与流域管理提供引导和约束(表5)。

(2)延伸利益相关方参与深度,参与流域管理全过程

在滇池流域综合管理委员会中设立利益相关方监督委员会是将利益相关方参与深度扩展到决策层次的手段。在决策执行过程,要充分调动各利益相关方的热情,发挥各阶层相关方的行动力,使他们既参与决策执行,又履行监督政府的义务,协助流域决策全面实施。

通过以上措施,将流域决策模式由政府单方决策转变为政府与利益相关方多方共同决策(图4)。让利益相关方参与到流域管理全过程,并保护、发挥其在决策公示阶段的否决权。

4 结语

在流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胁迫之下,改革现行流域管理体制,实施流域综合管理方法,是滇池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流域水环境的彻底改善和流域综合管理体制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在过程中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滇池流域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为国内其他河流和湖泊的水环境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示范作用,推动美丽新中国的建设进程。

原标题:【独家】滇池流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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