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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度火电企业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汇总

2016-06-29 13: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监测数据湖北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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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验收进度。各地环保部门要按照《关于全面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发[2015]12号)要求,督促相关排污企业落实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主体责任,对尚未验收和不规范建设情况及时整改,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有效性审核力度。各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有效性审核力度,对因停产导致的未比对监测的国控企业点位,在企业生产时及时进行比对监测,并完成有效性审核工作。对全季度停产的点位,及时在国发软件平台中上传停产报告。

(三)进一步加大对问题点位的监管力度。各地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排污企业和社会化运维单位的管理,在查实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对有效性审核不合格的点位,严格依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保部令第19号)第十九条第七款“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未通过有效性审核或者有效性审核失效的”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附件:1. 2016年第一季度湖北省国控污染源有效性审核开展情况统计表

2. 2016年第一季度未验收自动监控点位清单

3. 2016年第一季度未开展比对监测点位清单

4. 2016年第一季度未通过比对监测点位清单

2016年6月16日

附件1:

2016年第一季度湖北省国控污染源有效性审核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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