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节能工业节能政策正文

海南省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6-08-01 13:5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环保节能减排海南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引导市场消费

(一)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推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完善实施能效标志、环境标志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推动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秸杆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扩大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积极在全省有条件的市县新增或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加气站等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国家要求,落实新增和更换公交车新能源汽车的比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财政厅负责。)

(二)加强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的政策要求,对年度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优先采购,提高政府采购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落实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在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经济型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保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三)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按规定落实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和会计制度,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环保综合服务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再制造专业化服务公司发展壮大,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各类污染物排放企业依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开展能源审计、节能医生诊断、清洁生产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四)倡导节能环保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在循环经济等领域争创低碳生活教育示范基地,面向中小学生、社会公众定期免费开放。(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委负责)

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竞争力

(一)加快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优先支持企业牵头承担节能环保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节能环保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推进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发展一批由创新示范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推进污水处理技术、污泥处理技术、废旧金属回收加工技术、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等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保厅负责)

(二)鼓励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专项等资金,在能源高效和分质梯级利用、污染物防治和安全处置、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二氧化碳热泵、污泥处理、低品位余热利用、供热锅炉模块化等关键技术和装备领域,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节能环保核心技术。(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重大节能环保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省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省节能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加大各类专项资金对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产品技术申请列入国家节能惠民工程推广目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和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节能环保领军人才来琼创业。鼓励省内高等院校设置节能环保类专业,加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引导相关职业院校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与国内外优势企业对接,推进节能环保产业招商,积极承接国家先进节能环保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落户我省,鼓励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参与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负责)

六、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一)积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企业,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若当年不足抵免,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产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销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负责)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节能环保查看更多>节能减排查看更多>海南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