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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16-11-18 09: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环境保护吉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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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吉林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已经下发。征求意见稿提到,实施开展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2017年底前,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大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钢铁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装备全部建设脱硫设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大型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建设脱硝设施。2018年底前,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现役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全部达标,适当增加超低排放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详情如下: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环保厅根据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地区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环保部门的意见。为最大限度地汇集民智、反映民意,进一步提高编制质量,确保规划更加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我厅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联系方式:

电话:0431-89963033

传真:0431-89963036

邮箱:jlshbtghcwc@163.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130033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17日

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十三五”时期,是吉林省全面振兴发展的攻坚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统筹谋划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吉林、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认清环境形势明确奋斗目标

“十二五”以来,全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环境保护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十三五”期间,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期和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挑战与机遇并存,需明确“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把握新形势、适应新常态、迎接新使命、达到新要求、创造新业绩、开创新局面。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省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配合下,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形成新蓝图、打开新局面、步入新阶段。

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要求,深入推进“1+N”大气污染防治模式的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全省主要江河75个国省控监测断面中有57个断面能够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较“十一五”末下降10个百分点,11个主要城市17个饮用水源的水质状况良好,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8%;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削减12.7%、11.4%、12.8%和7.5%,完成3430个减排项目,实现2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脱硝设施、90平米以上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水泥窑脱硝设施、县级污水处理厂等减排工程建设“五个全覆盖”;固体废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等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25座,处理能力较“十一五”期间提高2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8%,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提前一年完成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100%,边境地区9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运行状况良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坚持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性不断加强,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力有的提高,为200余项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直通车”,规划环评执行率提高到90%以上,环评审批效率提高20%以上。牢牢把握了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将其与促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相结合,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继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增过剩产能,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环保新技术应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制定了《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规划(2011-2015年)》,不断挖掘环保产业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潜力。生态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完成7个省级晋升到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创建工作,新建1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全省现有51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3.6%,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县、9个省级生态县、126个生态乡镇、234个生态村;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省、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专家库和风险源档案,全省128户重大风险源企业除停产的以外,均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和备案工作,开展环境应急演练50余次,有效维护了环境安全,全省未发生重特大环境信访和突发环境事件;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国控企业全部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部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并实时发布监测数据,县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取得实质性进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措施基本到位。编制了《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十年纲要》,开展了环境质量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两个重大课题研究,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各项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推动环境督查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严格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取得了良好效果;推动环境治理体系由总量减排为统领向质量目标为导向转变,制定了清洁空气、清洁水体、生态建设三个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了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推动了工作方式转变,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比;推动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向环境管理的精细化转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总目标,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从大思路、大治理、大建设以及大项目、大数据、大投入等不同层面优化工作布局格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在切实加强省级层面的设计谋划同时,把工作重心、重点下移、下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调动发挥县区、乡镇、社区的积极性、创造性,县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委政法委、省环保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基层强化环境执法效能、解决信访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省委组织部、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基层健全完善环保机构和监管队伍创造了有利条件。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环保系统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基层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拓宽了渠道和路径。

第二节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诸多挑战。全省进入到经济和社会的深刻调整期,环境保护将处于矛盾最为集中、妥善应对难度最大的时期,环境保护问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已经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环境污染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大气治理方面,污染形式由煤烟型污染向煤烟型、机动车尾气、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秸秆焚烧及露天烧烤等复合型污染转变,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呈高发频发态势,能源结构不合理、农作物秸秆焚烧等问题还很突出;水体保护方面,伊通河、饮马河、条子河等重点流域支流污染仍很严重,松花江流域靠山大桥、辽河流域林家断面超标,全省有58个城市黑臭水体需要治理,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达到一级A建设标准的不到30%,设施管理和运营能力还不强,个别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还存在超标现象,农业面源污染还没有有效遏制,江河源头、沿江区域产业布局对水体环境保护的潜在安全风险还很突出;土壤保护方面,全省土壤环境污染底数尚未完全摸清,土壤监测网络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黑土地面积减少问题逐渐凸显,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还很普遍,局部土壤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个别点位和区域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二是结构性污染还比较突出,吉林老工业基地长期积累的高污染、高消耗、低附加值的产业结构不能在短时期内得到根本扭转,发展方式粗放,资源约束趋紧,伴随着一些地方在基础设施投资带动、新一轮招商引资上项目的预期下,将使资源环境代价在一定时期内居高难下,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给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带来较大压力,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如果延续粗放的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污染物在时间上累积和区域空间上复合效应更加明显;四是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下降,东部地区森林生态功能减弱,中部地区黑土地退化,西部地区湿地、草原退化,守住资源环境生态安全底线任务更加艰巨;五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环境高风险期,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环境治理手段、环境监管能力与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不相适应,城市环境精细化监管水平与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基层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辐射、信息宣教等方面的能力还普遍低下,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环境监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已经不适应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任务需要;六是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顺畅,各地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的进程还不平衡,个别地区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尚未从根本上转变,工作职能和定位还不够清晰,环保科技研发能力比较薄弱,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的力度不大、步伐不快、节奏不强。

“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面临历史性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第三大发展理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明确了设计图、路线图和施工图,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打好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的总体思路,国家政策的实施与制定为做好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作为发挥“五个优势”、推进“五项举措”、加快“五大发展”的重要内容,突出发挥吉林生态资源优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转化,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吉林,制定让吉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目标任务,经济发展中高速增长的步伐和节奏更趋平稳理性,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将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实施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的区域发展战略使全省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政府投入与社会资本投入的互补性、均衡性增强了环保领域的投入责任和力度,为深入推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引领和基本遵循,全省环境保护时逢战略机遇期、重要转折期、大有作为期。

延伸阅读:

浙江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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