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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上海46项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017-07-27 10:1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察生态环境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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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013年以来,光明食品集团位于江苏省大丰飞地的8个养殖项目中,有5个项目环评未批先建、2个批小建大、1个未验先投,其中海北畜牧场、黄海畜牧场和丰海二场3个生猪养殖项目位于江苏盐城有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均无环评手续,生猪存栏量超过11万头。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光明集团。

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完成8家养殖场的环保相关手续,养殖场粪污水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市农委牵头建立整改工作机制,责成光明集团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市农委、光明集团)

(2)对养殖场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落实环保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对存在环境影响评价问题的养殖项目依法向江苏省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种养结合粪污还田管理机制,按照一亩地5头猪标准对养殖场周边农田进行合理配套,做到粪污水种养结合还田处理。加大科研力度,探索粪污处理新工艺、新方法,实现粪污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制订并实施“沃土计划”。(光明集团)

(3)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与有关农场签订《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责任书》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等行为的责任,做到挂账督导、跟踪问效。(光明集团)

14.1重化工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督察发现,上海石化、高桥石化等部分重点企业没有按时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金山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石化、高桥石化、华谊集团。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上海石化和高桥石化达到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推进深化治理。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落实《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15-2017年)》,持续深化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2017年7月1日起上海石化和高桥石化全面执行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监测,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防护林带建设和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全面完成《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15-2017年)》。到2017年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域恶臭污染情况明显改善。(市环保局,金山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石化)

(2)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聚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新增一批2017年治理项目,进一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金山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上海石化)

(3)深化推进上海石化和高桥石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在原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落实和深化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上海石化重点针对酸性水汽提装置、污水处理设施、储罐区域及部分化工生产装置等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并持续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工作;高桥石化在原有化工装置关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2017年内停产化工三部和化工四部的化工生产装置,同时深化硫磺装置、储罐区域等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并持续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工作。2017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海石化、高桥石化、市经济信息化委)

(4)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上海试四化学品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方案》中12项治理措施已完成11项,最后1项即加装活性炭在线吸附再生蒸汽脱附冷凝系统项目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治理。(华谊集团)

(5)进一步完善金山化工集中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控体系,加强监督监测,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环境执法,定期开展督查,加强跟踪评估。(市环保局,金山区政府、奉贤区政府,上海化工区管委会)

15.1上海市现有危险品仓储企业73家,其中未经环评审批32家,未经环保竣工验收7家,环境应急预案未在环境保护部门备案58家。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有关企业在2017年6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或完成清理整治。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在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定置管理安全评估中,将企业未经环评审批、未经环保竣工验收、环境应急预案未在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的情况作为否决项,由评估机构出具安全评估不予通过意见书。同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企业未通过环评审查的仓储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安全许可。(市安全监管局)

(2)对所有73家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开展排查,对于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严格依照《关于清理整治“未批先建”“久拖不验”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涉二级水源保护区、一类污染物、危险仓储等重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中落实环境监管要求的通知》,纳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范围,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

(3)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实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若干规定》,未备案企业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

15.2上海鼎良实业有限公司为大型危化品仓储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长期违法经营,被奉贤区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后仍拒不执行。

牵头单位:奉贤区政府。

责任单位:奉贤区政府、奉贤区法院。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依法关停企业。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立案受理奉贤区环保局对上海鼎良实业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生产的非诉执行申请,依法作出责令上海鼎良实业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的行政裁定书。(奉贤区法院)

(2)2017年5月底前,依据奉贤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依法对上海鼎良实业有限公司强制关停。(奉贤区政府、奉贤区法院)

16.1高桥石化存在环境隐患。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高桥石化。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全面达标,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2017年6月底前全面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化学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推进高桥石化结构调整。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已关停和拆除高桥石化老区化工二部顺丁橡胶和苯酚丙酮装置;2017年9月15日前,拆除化工三部聚醚装置和化工四部DCP装置;继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高桥石化)

(2)已完成3#、4#硫磺装置尾气提标治理;成品油码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已对挥发性液体的拱顶罐安装密闭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或按标准要求采用内浮顶罐或外浮顶罐方式;加快推进炼油污水提标治理,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持续开展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工作。(高桥石化、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3)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市环保局)

16.2上海石化主要化工生产区限制带内相关搬迁工作进展,较慢。

牵头单位:上海石化、金山区政府。

责任单位:上海石化、金山区政府、市环保局。

整改时限:启动协调,持续推进。

整改目标:积极配合浙江当地政府开展居民搬迁工作。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加强与浙江地方环保部门的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通过上海石化、金山区政府与嘉兴市政府的沟通,确定有效解决浙江居民搬迁问题的途径。(上海石化、金山区政府、市环保局)

(2)上海石化进一步加强与嘉兴平湖地方政府沟通,就后续工作的开展加快达成共识,统一步调,尽快行动。开展“公众开放日”“共建文明单位”等活动,组织独山港镇人民走进上海石化,加强浙江居民对上海石化安全环保工作的了解,实现周边地区与企业和谐相处。(上海石化)

延伸阅读:

全文 | 北京47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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