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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壤环境质量区划方案

2017-08-17 15:38来源:环境科学学报作者:郭书海等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环境质量重金属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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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划的一般原则与土壤环境的特点,土壤环境质量区划遵循以下原则:

1

发生统一性原则

土壤环境质量的形成取决于自然、人为及叠加因素。进行区划时必须考虑不同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差异成因与演化过程,并以此作为区划依据。

2

相对一致性原则

在进行土壤环境质量区划时,必须注意区域单位内部环境质量特征上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既是划分各单位的标准,也是划分不同等级的依据。

3

主导因素原则

土壤环境质量是土壤的诸多属性之一。但土壤环境质量区划要在诸要素中以此为主导作用因素,作为区域划分的依据,但同时应考虑土壤环境质量的演变趋势。

4

综合性原则

进行区划时还必须分析地质地貌、水文条件、土地利用方式、土壤类型、土壤开发历史等综合因素,并考虑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表现程度和作用结果。

5

区域共轭性原则

土壤环境质量区划划分出来的是具有个体性的、区域上完整的自然区域,它们在空间相邻并且连续。因此,土壤环境质量区划也遵循区域共轭性原则。

4.2区划指标

土壤环境质量区划需采用与土壤环境质量有关的评估指标。土壤环境质量不仅涉及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还包括土壤对污染物容纳、吸收和净化的能力,以及维护保障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能力。由于其内涵的复杂性,目前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的综合评估尚无统一标准与方法,但已形成大量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分析性指标,即定量指标,如以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参照的环境质量因子Pip;另一类是描述性指标,即定性指标,如基于土壤环境影响因子的环境属性综合分析结果。本书在指标选择上以定量指标为主,兼顾定性分析,参考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其他因素,如土壤类型与基本条件、土壤环境缓冲能力、土壤污染自净能力等。

(1)一级区划指标

一级分区更关注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格局特征与形成机制,因此采用IB、Igeo两个指标,对主要污染物进行计算,再在全国尺度上进行分区。

IB:土壤环境背景值与全国平均值的比值,划出环境容量较低的高背景区域;

Igeo:地质累积指数,划出本底与外源输入共存的叠加型区域。

(2)二级区划指标

二级分区应体现对土壤环境管理的指导作用,其分区指标需反映土壤环境属性的本质表征,因此采用土壤环境指数Pip的平均值Pave。

Pave:反映区域的土壤环境状况,根据其数值大小可划分为清洁、基本清洁、局部超标、大面积超标等不同质量状况。

(3)三级区划指标

三级区划需为土壤环境管理提供指标依据,要明确每个单元的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因此选择能反映区域质量的点位Pip分位值Pn作为划分指标。

Pn:首先对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指数Pip(GB15618-1995)进行空间聚类,再以概率预测方法(离析克力格)确定该单元的土壤环境质量等级,以此对三级区划单元进行质量等级赋值,如Ⅰ级、Ⅱ级和Ⅲ级。

原标题:中国土壤环境质量区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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