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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7-08-19 08:46来源:北极新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焚烧住建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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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试验分析报告应按日、周、月、年整理、报送和存档。

5.7维护保养

5.7.1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三级维护保养制度。

5.7.2应每天对搅拌装置进行清理。

5.7.3应每周对成型模具或挤压设备进行清理。

5.7.4应保持各种设施、设备表面清洁,避免积水、积灰。

5.7.5应按设备使用要求定期检查或更换安全和消防等防护设施、设备。

5.7.6应定期检查、紧固设备连接件,定期检查电动阀门的控制元件、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

5.7.7应定期清理排水沟渠等,确保排水畅通。

5.7.8应保证标识清晰可辨。

5.7.9分析实验室维护保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实验室应保持清洁,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标定,设备或仪器的附属工具、部件和资料应妥善保管;

2精密仪器的电源应安装电子稳压器;

3不应随意搬运大型检测分析仪器,必须搬运时应做好记录;搬运后应经过重新标定后方可使用。

5.7.10应对飞灰和飞灰固化体运输车辆定期检查,防止物料泄漏或抛洒。

5.8质量要求

5.8.1飞灰固化体于养护区内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天。

5.8.2飞灰固化体成型后不应存在泌出的富余水。

5.8.3飞灰固化体增容比应小于2.0,固化剂和稳定剂添加量不宜大于30%。

5.8.4初期稳定的飞灰固化体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性能指标的飞灰固化体才能离开飞灰处理站:

1飞灰固化体抗压强度应≥1MPa;

2飞灰固化体抗冲击剥落率应≤5%;

3飞灰固化体渗透系数应≤1.0×10-6cm/s;

4飞灰固化体浸出毒性应达到处置场所入场控制标准的要求;

5飞灰固化体抗浸泡试验后,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裂缝或龟裂,抗压强度损失率应≤25%。

5.8.5飞灰固化体试验应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

延伸阅读:

环保部:《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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