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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暨医疗器械行业履约座谈会 在京成功召开

2017-08-21 17:12来源:汞公约履约处关键词:水俣公约汞污染汞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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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正式生效,是国际化学品领域继《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后又一重要国际公约。经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举办了“《汞公约》生效暨医疗器械行业履约座谈会”。中心主任陈亮、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主席费尔南多?卢格里斯、公约临时秘书处负责人雅各布?杜尔、环境保护部国际合作司涂瑞和副司长、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控制局环境卫生处李筱翠处长出席会议并发言。会议由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余立风主持。

陈亮主任对公约生效表示祝贺,对大家的支持表示感谢!介绍了赵英民副部长在中国环境报上发表的《履行汞公约 谱写化学品环境管理新篇章》署名文章,回顾了汞公约缔约谈判的艰难历程,作为发展中大国和汞排放大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支持公约谈判、克服巨大压力和困难,发挥了建设性引导作用,中国成为首批缔约方之一。

关于我国在汞污染防治和履约准备工作方面的进展情况,具体就促进低汞无汞化;多措并举,减少汞排放释放;提升能力,促进废物回收与处置;强化保障,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开展评估,掌握涉汞行业现状和政策差距;注重指导,启动顶层设计工作等进行系统阐述,强调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加强切实合作和履约,为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核心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

费尔南多.卢格里斯先生和雅各布?杜尔先生分别致辞,向包括中国在内的缔约方表示祝贺,同时肯定了中国为公约生效作出的贡献。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含汞医疗器械淘汰问题,与会代表重点交流了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及其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现状、相关管理政策和履约差距,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会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黄金协会、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中国电池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等9个汞使用和排放主要行业协会代表共同签署了“履行汞公约 减少汞污染”的倡议书,表达了以实际行动响应公约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公约的决心。

环保部土壤管理司及来自挪威、瑞士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代表出席并发言,包括联合国环境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来华出席《汞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非正式磋商会的9个国家,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相关科研院校的代表共计50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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