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7-09-01 09:12来源:中国排污许可关键词: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环保部印发《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体系,确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的记录形式、记录内容、记录频次和记录保存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分类、编制流程、编制内容、上报频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编制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相关内容。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其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按其规定执行;无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其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要求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试行)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T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477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延伸阅读:

政策|环保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排污许可证查看更多>环境管理查看更多>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