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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节能减排降碳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

2017-12-15 09:1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垃圾焚烧成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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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建委、市商务委,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四)提升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利用,支持共伴生矿资源、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建材工业与电力、冶金、化工行业的核心链接,积极培育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的产业。鼓励园区引进共生和补链项目,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深化农林牧渔多业共生、农工复合的循环型农业,提升农膜、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建设蒲江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研究推进静脉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加快建设金堂县废旧家电和电子电器、龙泉驿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积极发展再制造产业,推进航空发动机等再制造。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城管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五)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发展“互联网+”回收利用新模式,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支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鼓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与互联网回收企业建立战略联盟、电商业务向资源回收领域拓展。支持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向。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工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行业性、区域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交委,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及脆弱区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大力发展城镇集中供水,改造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加快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淘汰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工程,形成蓄、保、集、节、用一体化的节水农业新格局。积极建设海绵城市。推广高效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深化国家节水型城市和省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单位)。到2020年,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20%以上,市级、区(市)县级机关和市属、区(市)县属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建成率分别达100%和50%。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农委、市机关事务局、市科技局,各区(市)县政府

六、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二十七)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综合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重点工程,促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底,力争全市投入运行的分布式能源项目达到15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委、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八)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实施《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成都治霾十条”,推进“减压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综合执法、科技治霾”六大行动。推进火电、水泥、玻璃、钢铁、石化生产行业等企业超低排放、错峰生产。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到2020年,全市市域范围内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率达到100%。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建立VOCs污染源排放清单,对重点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强化石油、汽车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加强油气回收整治工作。到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严控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逐步提高餐饮油烟净化率和在线监控率。深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实施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城管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各区(市)县政府

(二十九)主要水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落实《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成都治水十条”,强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治理。大力推进合作污水处理厂三期、简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成都市第六、七、九污水处理厂等提标改造,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快建设成都市第一污泥处理厂二期及通沟污泥处理等项目。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力整治296段黑臭水体,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推进小流域治理的全流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治理工程,到2020年,全市黑臭水体不超过10%,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85%以上的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落实《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成都治土十条”,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有效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土壤环境管理数据库和区域污染防治信息管理平台。规范企业堆场、渣场等,安全处置含重金属污泥,严控新增土壤污染。重点推进粮食生产基地、菜篮子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土壤治理修复,以及涉重金属污染企业搬迁迹地、垃圾填埋场、矿山等综合治理和修复试点。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城管委,各区(市)县政府

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三十一)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科学评价气候变化对我市的影响。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降碳工作,全面控制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等非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森林、湿地碳汇,有效减缓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加强防洪、抗旱工程体系建设,加强森林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建委、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二)加快低碳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制度、产业、城市、能源、消费和碳汇六大体系,强化碳排放统计监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等基础能力建设。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化交通、建筑、社区、公共机构等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探索构建市民低碳行为的评价体系及激励机制,推进建立碳达峰追踪制度,促进全市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建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城管委、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市)县政府

(三十三)深入开展低碳合作。借鉴和引进先进低碳技术和管理经验,深入推进中美“可持续及宜居城市建设”“中国-瑞士低碳城市”“成都-波恩低碳可持续发展”等合作项目。积极参与“中国达峰先锋城市联盟”合作项目,推进与WRI(世界资源研究所)、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等国际国内组织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外事侨务办,各区(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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