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场地修复政策正文

全文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2018-02-07 14: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保护黑龙江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地质资料信息化与社会化服务。以地质信息资源的持续积累、集成数据为基础,实现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的集群化,开展地质资料“云数据”建设,充分挖掘地质信息潜力,提升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功能,逐步实现地质资料信息和社会化服务共享。以“收全、管好、用活”地质资料为原则,实现“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化服务。

积极推进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建立省级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升信息集群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加强著录、管理和全面数字化工作。完善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空间信息检索服务系统。

五、矿产资源勘查

(一)勘查矿产与规划分区。

1.勘查方向。突出石墨专项勘查,加强金、铜、铅、锌、钼等金属类矿产勘查,加强高岭土、矽线石、硅藻土等非金属矿产勘查,适度安排铀、油页岩、煤层气等能源矿产及宝玉石、萤石、“三稀”矿产勘查,提交一批有市场前景、适合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矿产地。禁止勘查砂金和泥炭。

2.勘查规划分区。围绕全省矿业产业发展,优选一批成矿条件好、资源潜力大的找矿靶区实施重点勘查,落实全国规划划定的多宝山-大新屯铜矿、松岭区岔路口钼矿、伊春鹿鸣-小西林钼矿、延寿(滨东)钼矿、漠河砂宝斯金矿、塔河宝兴沟金矿、老柞山-羊鼻山金矿、东宁金矿、东安-汤旺河金矿国家级重点勘查区9个,划定省级重点勘查区81个,其中能源矿产重点勘查区29个;金属矿产重点勘查区26个,勘查矿种包括铁、铜、铅、锌、锡、钼、锑、金、银、铀10种;非金属矿产重点勘查区25个;水气矿产重点勘查区1个。实现基础地质调查、异常查证和深度勘查3条主线紧密衔接、有序推进。重点勘查区内以部署国家地质勘查项目、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为主,鼓励和引导商业性勘查投入。区内统一部署地质工作,推进整装勘查,集中资金和勘查技术力量,创新找矿理论和勘查技术方法。对重点勘查区优先投放探矿权,优先安排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大区域综合勘查,优先安排省内紧缺矿产勘查和危机矿山接续资源勘查。

全省划定五大连池火山地质遗迹、兴凯湖湿地生态等禁止勘查规划区124个,面积5.71万平方千米。禁止勘查规划区内,不得新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禁止勘查规划区内已有的勘查项目,对禁止勘查规划区设立之前已存在的合法探矿权以及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探矿权,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在保障探矿权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禁止勘查规划区。

(二)探矿权设置区划。充分考虑我省矿产资源特点、勘查程度、储量规模、资源潜力等因素及其动态变化的影响,科学布局、合理设置探矿权,拟新设勘查规划区块260个,包括能源矿产81个、金属矿产103个、非金属矿产71个,水气矿产5个。在4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中拟新设探矿权勘查规划区块29个,包括鸡西矿区7个、鹤岗矿区3个、双鸭山矿区16个、七台河矿区3个;在2个石墨国家规划矿区中拟新设探矿权勘查规划区块21个,包括鸡西矿区11个、鹤岗矿区10个。

勘查规划区块在设置探矿权和安排矿产资源勘查项目时起指导性作用。对于高风险勘查的多数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和少数非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按照申请在先和招拍挂方式设置探矿权;煤炭和低风险非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以及勘查程度较高的金属矿产勘查规划区块以招拍挂方式设置探矿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1个勘查投资主体。

(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1.统筹安排老矿山外围及深部勘查。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优先安排老矿山外围、深部资源勘查和矿山生产性勘查。通过攻深找盲、探边摸底及生产矿山地质资料综合研究,发现并查明新的资源储量,为现有矿山稳产增产提供资源保障,延长服务年限。

2.引导商业性勘查。规范项目运行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拍挂等方式择优选择投资方,确定投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优势企业加大投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和服务监管作用。

3.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统筹利用国家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地勘单位的技术优势和企业的资金优势,各类矿产地质勘查在提交主矿种资源储量勘查报告的同时,必须对共伴生矿产实施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降低勘查成本。通过加大投入、加快勘查进度,调整省级重点勘查区,部署下一轮重点勘查工作,推进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

4.推进绿色勘查。地质勘查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推行绿色勘查,把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贯穿和体现于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全过程、各环节,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依靠创新驱动,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努力作保护生态和保障资源的双赢者,实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并重的转型发展。

六、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围绕省内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完善矿产资源开发调控方向,加强矿种差别化管理,科学调减矿山数量,持续提升矿产开发调控水平。

1.完善矿产资源开发调控方向。鼓励开采铁、铜、金、银、高岭土、矿泉水、地下热水等矿产,在资源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配套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集中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中型矿山,提高矿产资源供给能力。限制开采煤炭、钨、石墨,规划期间全省煤炭产能只减不增,除脱困安置替代项目外,暂停审批各类煤矿新增产能项目。禁止开采砂金、泥炭和可耕地砖瓦用粘土。

2.加强矿产开发总量调控。对铁、铜、金、银等金属矿产创新采矿技术,引进先进工艺,扩大开发规模,提高保障能力。对高岭土、矿泉水、地下热水等特殊重要功能性非金属和水气矿产鼓励规模开发。对煤炭、钨、石墨矿产严格按照国家年度开采总量指标进行控制性开采,严格控制矿山数量增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关停技术落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型矿山,大幅压缩砖瓦用粘土矿山数量,科学调控建筑用石料矿山数量。

3.规范砂石土开采管理。综合考虑区域内基本需求、环境承载力、地质条件、资源保护等因素,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矿山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和备选开采区;严格控制矿山数量,禁止在各类自然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全面加强采矿权设置方案管理,按需求投放采矿权;科学合理确定矿区范围,积极开展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复绿等方面的工作。

(二)开采规划分区。依托资源基础,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战略,围绕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划分区管理,合理安排采矿权投放时序,建设开发供应基地,构建协调有序的资源保护和矿产集聚化开采布局,保障资源有效供应。落实国家及省区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将本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划分为重点矿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三类。

——重点矿区:国家规划矿区以及资源储量规模达中型及以上,能合理设置采矿权,矿产开发可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采后易于治理恢复的矿产地作为省级重点矿区,共计28个。

积极落实鹤岗矿区、双鸭山矿区、七台河矿区及鸡西矿区4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和萝北矿区、鸡西矿区2个石墨国家规划矿区。建设省级黑河西岗子煤炭重点矿区1个,漠河砂宝斯、塔源二支线等金属矿产重点矿区16个,嫩江、依安等非金属矿产重点矿区3个,五大连池、林甸等水气矿产重点矿区2个。

重点矿区中煤炭国家级规划矿区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清洁利用,通过化解过剩产能,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煤炭洗选比重,加大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力度,逐步实现煤炭开采零排放。以资源或财税政策引导矿山企业积极建设绿色矿山。石墨国家级规划矿区,要加强石墨资源的合理高效开发利用、优质优用与有效保护,全力打造鹤岗萝北、鸡西柳毛石墨资源勘查开发基地,淘汰落后产能与引进新技术相结合,优先保证高端新能源、负极材料、石墨烯材料、环保材料、渗硅石墨、生物医药材料等深加工产业的资源需求。

——限制开采区:将鹤岗、鸡西、双鸭山、七台河等4个地区列为煤炭限制开采规划区,坚持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规划期内不再新建年产30万吨以下煤矿、90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限期淘汰年产15万吨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年产30万吨以下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引导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加快退出。

限制开采区,严格控制开采规模,严格年度开采总量指标控制管理,减少原煤等低端产品在利用总量中的占比,加大推进“煤头电尾”“煤头化尾”等深加工力度,延长产业链条、增加科技附加值,实现由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禁止开采区:依据有关规定划分五大连池火山地质遗迹等禁止开采区124个,包括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按照禁止开采区要求进行管制。

禁止开采区,不得新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区内已有的开发项目,对之前已存在的合法矿业权以及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矿业权,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在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退出。

(三)采矿权设置区划。全面落实新立矿业权设置区划制度。达到详查程度的一类矿产和所有二类矿产由省级设置开采规划区块,市县级落实。三类矿产不设开采规划区块。全省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126个,其中在国家规划矿区设置煤炭开采规划区块17个,探矿权转采矿权14个,已设采矿权调整3个;石墨开采规划区块22个,其中探矿权转采矿权19个,已设采矿权整合2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个。引导采矿权合理设置,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建立和完善开采规划区块管理制度,原则上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只设一个开采主体,严格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四)矿产开发准入管理。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要与矿区资源储量相适应,严格执行差别化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实行新建矿山最小储量规模准入,进一步调整优化矿山规模结构,鼓励矿山企业做大做强。

1.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实行石墨、钼等矿产新建矿山最小资源储量规模准入制度,限制小型及以下矿山开发。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禁止新建低于最低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

2.优化矿山企业规模结构。持续推进小型矿山开发整合,引导优势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实施集约化发展,逐步形成一批开采规模大、装备设施先进、开发水平高、安全生产条件好、绿色环保、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矿山企业,实现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力争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占比提高到15%以上。

(五)矿业权管理。

1.加快新探矿权生成。对重点成矿区带科学分析论证,集中布设探矿权。深入梳理已发现的地质异常区和矿产地,形成新的探矿权。优选国有地勘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形成的找矿成果,设立探矿权。对以往地质资料二次开发,广泛征集社会找矿信息,具备条件的设立探矿权。对已注销或吊销的探矿权集中进行筛选,有进一步勘查价值的,重新设立探矿权。在老矿区外围及深部毗邻区域,设立探矿权,攻深找盲。

2.激活存量探矿权。对现有探矿权的勘查进展情况、预期成果和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清理,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已完成勘查工作、具备探转采条件的,加快办理探转采。探明有一定资源量、勘查工作预计在1年至2年内完成的,尽快转采。已取得找矿成果、需进一步勘查的,继续加大勘查投入,提高勘查程度。推进同一矿区、同一矿带探矿权整合,形成有利于矿山整体开发和资源精深加工的矿业权。规范国有地勘单位探矿权转让。对探矿权人因资金不足或市场等因素不愿继续投入的,采取合作、转让、托管或重新出让等途径激活。依法注销无进一步找矿前景的存量探矿权。

3.盘活存量采矿权。加快在建矿山进度,按期投产达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全省小煤矿整治整合工作,开展“多、小、散、乱”非煤矿山整合,提高矿山规模和效益。对停产、半停产矿山进行分类清理,因企施策。对因市场因素或企业自身原因停产、半停产的矿山,支持和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停产、半停产矿山进行收购、兼并、重组,盘活呆滞矿权,激活存量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矿业权出让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合规诚信的原则,探矿权、采矿权新立主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储量规模中型以上具备深加工条件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及矿产地以招标方式为主;投资者竞买意向集中的容易开采、市场需求大的矿产资源以拍卖方式为主;按照国土资源部《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矿产,以往有过勘查开采活动可供进一步勘查开采的矿产地及第三类矿产,以挂牌方式为主。

5.开展大型矿山与产业项目一体化招标。对勘查程度较高、预期成果较好、有望形成规模产业的重点勘查项目,对石墨、煤炭、铁、钼、铜等重点优势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特大型的重点矿山,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与产业深加工项目一体化招标,加快重要优势资源精深加工步伐。

6.实行矿业权合同化管理。对全省新立探矿权、采矿权实行合同管理。探矿权人非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不及时汇交地质资料、圈而不探的,采矿权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进行矿山建设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精深加工要求的,列入“黑名单”,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7.实行矿业权管理全面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开矿业权办理流程、报件清单、审批时限;审批过程公开,实行网上报件、窗口受理,严格做到接办分离、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审批结果公开,搭建“互联网+矿业权管理”平台,对全省矿业权配置情况及矿业权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便于社会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七、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落实最严格的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资源利用方式优化升级。按照“美丽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建设绿色矿山,着力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最大程度提高资源环境综合效益,绿色矿业发展力争进入全国前列。

(一)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全面提高节矿标准,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矿山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资源产业转型升级。

1.提高金属矿产节约高效利用水平。提升铁、铜、钼、金、银、铅、锌等金属矿山采选技术水平,积极推动高效生态的选矿技术研发,提高低品位矿石、难选冶矿石的选矿回收率,强化对钨、铜、铅锌等矿产中共伴生矿产和稀散金属的综合利用,实现有用组分梯级回收,新建全省金属矿山“三率”达标率达到100%。

2.加强优势非金属矿产精深加工利用。坚持优矿优用,重点加强石墨向新材料产业发展,依托鸡西、鹤岗等地优质石墨资源,把我省打造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超硬石墨生产基地,石墨导热膜、高性能石墨密封材料、核石墨产品生产基地,石墨烯、快速充电大容量动力电池、大颗粒宝石级人造金刚石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依托依安高岭土资源和龙江、讷河陶瓷生产辅料资源,发展陶瓷产业。

3.推进新能源、水气矿产的开发利用。依托地热资源的绿色、低碳、环保优势,建设以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伊春等城市为主体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基地。加强地热资源的动态监测及地热井开采管理,遵循可持续利用原则,创新地热开发利用技术和利用模式,探索地热资源梯级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浅层地温能评价利用。依托五大连池矿泉水、克东弱碱水、大小兴安岭含锶硅质等优质矿泉水,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建成国家重要的高端矿泉水生产基地,推进矿泉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4.加强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先进技术推广。总结推广省内先进经验,学习借鉴省外国外先进技术,持续提升我省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水平。重点推广建筑用石料矿山先进开发利用技术,积极创建资源合理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无尾矿生产的建筑用石料矿产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区。加强铁、铜、铅、锌、金等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形成以点带面的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新模式。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矿产资源查看更多>矿产资源保护查看更多>黑龙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