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评论正文

重庆市环保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

2018-04-02 11:29来源:重庆环保关键词:生态环保环境监管重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开展环境监管“联动司法”专项行动

2017年,进一步加强联动司法,重点推进了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的7个省市之一,我市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等8项配套制度,选取4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建立了生态环境损害咨询服务专家库。

2018年,“联动司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协调推进司法机关持续加强环境司法力量建设,推动解决环境污染犯罪证据认定和量刑规范化问题,与司法机关共同提升环保案件办案能力及水平,进一步深化环境司法保护。全面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积极应对和支持环境公益诉讼,构建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司法机关共同保护环境公益新格局。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主动磋商、司法保障”原则,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

“联动司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系列机制。切实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对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可能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机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及时跟踪司法机关对移送案件的立案及处理情况;切实落实紧急案件联合处置、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咨询、高发案件联合专项整治、典型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等制度;切实落案件信息通报及共享制度,落实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促进联动协作配合。

二是积极应对和依法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充分认识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切实做好环境公益诉讼应对和支持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需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将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

三是在全市范围内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修改完善并印发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负责损害赔偿具体工作的部门(机构)以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推动赔偿权利人按照“主动磋商、司法保障”的原则,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配合市高法院根据赔偿义务人主观过错、经营状况等因素,探索研究多样化责任承担方式,研究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需要的诉前证据保全、先予执行、执行监督等制度;推动市司法局推进具有司法资质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建设并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为诉讼提供鉴定意见的鉴定评估机构符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规定规范。

四、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阳光监督”专项行动

2017年,“阳光监督”专项行动强化环境保护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监督合力,保持了公开监督的高压态势。

2018年“阳光监督”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广泛组织媒体、充分调动群众,真正形成社会组织和公众深度参与环境治理的绿色行动合力,让广大群众看到市委市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决心,看到环保部门为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而付出的不懈努力,看到环保部门监管执法和督政问责的公正和效率,最终形成督促各级政府在生态环保方面履职尽责的强大压力、形成震慑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共同参与生态环保具体实践的舆论氛围。

“阳光监督”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是:采取集中宣传与分散采访相结合,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相结合,新闻媒体与自有媒体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围绕“利剑执法”专项行动、“铁腕监察”专项行动和“联动司法”专项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宣传。

各位记者朋友们,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离不开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共同行动,更离不开各新闻单位各位媒体人的大力支持。2018年,让我们共同积极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科学、绿色、可持续开发”的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早日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谢谢大家!

接下来,接受新闻界朋友的提问。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铁腕监察”中有一个“从严从实问责追责”,“从严”体现在哪里?比之2017,严格的标准是否会更加收紧?

监察一处副处长敖平富答记者问

监察一处:2016年12月,市委、市政府专门设立市环境监察办公室专司环境保护“督政”职能。但环境监察是新领域、新机构、新队伍,各项工作还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监察督察的广度、深度、力度都还有一定差距。全市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真正深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8年,市环境监察办将以扎实开展“铁腕监察”专项行动为载体,勇于担当、敢于逗硬,加力环境监察,加压环保督察,全面推进环境监察督察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严督促各级各部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督政”重要作用。“严格环境督察督办”的“严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严格督察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整改调度任务,继续加强全市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巩固已整改事项,限时解决2017年整改扫尾问题,按时完成2018年14项整改任务,序时推进2020年15项整改任务。全力配合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市级有关单位和区县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是严格实施市级环保集中督察。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方案(试行)》(渝委办发〔2017〕48号)要求,在中央环保督察下沉8个区县和2017年已督察4个区县的基础上,2018年上半年分两批完成剩余28个区县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实现环保督察全覆盖。严格督促各批次督察整改工作,确保督察反馈意见落地落实。加强指导有关区县调查处理市级环保集中督察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问责追责情况及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形成警示效应。

三是严格推进环保专项督察。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五大环保行动等环保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处理等重难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对各区县和53个市级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察和专项核查。

四是严格落实制约措施。强化环境保护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一批监督制约措施;开展重庆市环境监管执法“铁腕监察”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存在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并结合环保集中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监察结果及整改工作情况,加大实施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力度,充分发挥环境监督管理聚合叠加效应。

五是严格生态环保考核。一方面,市委市政府已正式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严格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五年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修订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环保考核指标体系和细则,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环境质量改善、环保财政投入等考核重点,发挥环保考核的“绿色指挥棒”功能。

原标题:市环保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保查看更多>环境监管查看更多>重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