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政策正文

附项目 甘肃省白银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8-04-13 16:0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甘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4.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落实入河排污口登记工作,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开展地下水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定和地下水监测点位选定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地下水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和建成覆盖全市地下水监测点位。(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建立信息名录数据库,逐步完善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2018年底前对没有取水许可证的机井全部关停,建成覆盖全市地下水资源监测站点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7.实施景泰县、平川区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方案。全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0.5438亿立方米,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会宁县地下水开采量分别控制在0.3308亿立方米、0.0617亿立方米、0.1410亿立方米、0.0102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会宁县、景泰县、靖远县、平川区政府)

8.在会宁县等缺水区域,全面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严格控制亩年用水量,2018年实施规模化高效节水面积5.39万亩,其中管灌1.35万亩,喷灌1.2万亩,滴灌2.84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9。(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六)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1.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信息,建立问题清单,按照“一源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水务局)

2.组织全面核查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乡镇水源地名录,调查核实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指导各县区依法科学划定、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区边界矢量信息;县区政府合理划定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管控防护范围,保障农村饮用安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加强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依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建立饮用水源巡查制度,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减少饮用水源环境风险隐患;加快饮用水源应急设施建设,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2018年底前,乡镇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4.实施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2018年度安全保障达标评估达到90分以上。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会宁、景泰、平川要针对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步提高全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确保广大农民的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5.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和制水供水过程安全状况。每月继续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抽测结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

自2018年起,各县区每季度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水水龙头水质抽测结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6.组织对全市运营加油站地下油罐进行防渗改造,防治地下水污染。2018年底前,全市已建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比例达到55 %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中石油白银销售分公司、中石化白银石油分公司)

(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1.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和河流纳污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继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按照《祖厉河水体达标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强力推进祖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祖厉河水质明显改善。(牵头单位:会宁县政府,责任单位:会宁县、靖远县政府)

3.继续推进东大沟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东大沟河道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组织实施白银城区东部中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白银区政府)

5.加快推进银光公司历史遗留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和聚银公司沙川沟渗水综合治理工程,彻底消除环境隐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银光集团公司)

6.加强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合定西市开展祖厉河关川河流域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会宁县、靖远县政府)

7.继续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及时报告并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进行治理,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八)加强水环境管理

1.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要按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审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做好总量前置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严格环境风险控制。按照《白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5〕125号),修订完善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沿河流水库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要按照环境风险等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内容严格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制定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计划,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度审核和信息公开工作,完成省上下达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实施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九)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1.加大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企业“黄牌”、“红牌”警示处罚制度,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对超标和超排放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或关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防治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1.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强化环境监察联合执法,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环保部门在例行监测地表水断面水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黄河白银段入境断面和出境断面的跨界联合监测。开展祖厉河水质例行监测工作,与定西市开展关川河跨界断面联合监测,逐步建成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

3.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增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监控、环境应急人员力量,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环保监管能力,严格执行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持证上岗制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1.贯彻实施《白银市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建制镇逐步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白银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从严核定环境保护税,提高收缴率,做到应收尽收。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杠杆作用引导企业从事环保产业。(牵头单位:市地税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3.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水处理领域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有效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环境质量查看更多>甘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