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8-05-15 13: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督查督查整改广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二)揭阳市

1.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完成园区 400 亩起步区征地拆迁工作。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正在走招投标程序,印花厂房正在实施桩基工程,并同步推进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道路、供水、供电、供热等工程全面实施,推进企业入园工作。

2.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完成施工招标工作;三期项目完成 PPP 采购及土方回填工程验收、配套管网。普宁市污泥处理中心目前已建成试运营。占陇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营。南径、麒麟、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立项等前期工作及 PPP采购实施方案的评审和批复,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公告。练江流域农村污水连片整治五千人以上农村污水连片整治采用 PPP 投资模式。项目全面开工,已完成灰寨村、陂沟村、陂头村、下村、石鸟村共 8 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已完成14 公里。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正在加快推进中,工程进度达56%。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工程收尾工作。

3.全面整治禽畜污染。加强禁养区、限养区巡查力度,规范适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巩固关转成果。核实后流域内共14 家规模化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的普宁市洪阳北村新兴猪场已清拆完毕,非禁养区内有 8 家已停止养殖,其余 5 家已落实沼气池等防治措施。

4.强化工业企业监管。加强对无牌证印染企业的清理清查,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效,严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2017 年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限期整改、责令停止生产、限制生产 154 宗,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查处涉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37 宗,刑事拘留 149 人,行政拘留 13 人。

四十三、云浮市对新兴江污染问题重视不够,督办不力。新兴江流域内 1.7 万余家养殖场(户)绝大部分仅配套简易治污设施,大量养殖废水直排;新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截污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每天约 2 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导致新兴江陈舍断面水质从 2013 年Ⅱ类快速恶化为 2016 年Ⅴ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上升 63%、230%和 850%。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017 年年度整改任务,其余任务整改时限为 2018 年年底,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新兴江陈舍、松云断面水质有所改善,2017 年 12 月水质达到Ⅳ类。

(一)加大畜禽污染整治力度。新兴县列入禁养区的养殖场已经全部关停或搬迁,基本完成新兴江及 5 条支流两侧 500 米范围内(扩大禁养范围)692 家养殖场的清拆任务。目前已建成环保设施的规范化养猪场有 610 户,占规模化养猪场的 89.8%,养鸡及其他规模养殖场都已配套环保设施。

(二)加快新兴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完成并正常运行。县城截污管网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天堂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六祖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网已经建成运行。全县每年投入资金 2300 多万元,12 个镇已落实清运公司,全县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制度基本完善。

附件 2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主要措施落实情况

(8 大类 29 个方面)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清醒认识我省资源环境要素

约束趋紧、环境质量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很大差距的客观现实,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彻底扭转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追求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重经济轻环保的错误认识,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进展情况: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理念,并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体工作部署中。珠三角地区坚持以环境优先,对重点行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东西两翼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从严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粤北生态发展区坚持在保护中发展,高标准推进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2017 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07 次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103 次深入现场调研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在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省委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我省事关全局的 8 个重大课题之一,要求由省委常委牵头围绕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深调研,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政策和行动方案,指导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二)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

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抓紧出台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把环境保护压力及时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年度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层层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进展情况:2017 年 12 月 10 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目前,佛山、肇庆、江门、清远、梅州、揭阳、云浮、茂名等市相继出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佛山、江门市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主任”制。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先后印发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 2017 年度实施方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 2017年度实施方案》及《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 2017 年度实施方案》,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为确保完成大气三年稳定达标的考核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派出 10 个督导组赴重点城市开展督导工作。2017年以来,李希同志赴广州、深圳、揭阳调研时提出继续抓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马兴瑞同志先后赴广州、深圳、汕头、东莞、茂名、清远、揭阳等市,深入检查督导了 9 条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李玉妹同志率队视察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情况,王荣同志赴韶关等市调研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许瑞生同志采取暗访、调研、飞行检查等方式赴各地 10 余次,实地督导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三)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考核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违背生态环境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进展情况: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地级以上市党委领导班子和省直部门作为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对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市和省直部门,由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按年度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对负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调离转岗,还是提拔退休,均按终身追责要求进行问责。

二、全面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四)严格绿色空间管控。科学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研究出台《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管理规定》,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停止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彻底清理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韶关市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惠州市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河源市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揭阳市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采矿、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逐步恢复和保护原有生态功能。

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广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科学评估,识别全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石漠化、水土流失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及极敏感区域,提出了各地级以上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空间格局和分布建议。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出台《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编制完成《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申报技术指南》,进一步严格规范全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工作。组织开展“绿盾 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目前,湛江红树林、韶关南岭、惠州惠东莲花山白盆珠、河源和平黄石坳、揭阳桑浦山-双坑等国家和省级相关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矿、旅游开发建设活动已全部关停,相关生产设备基本清拆完毕,开展复绿工作,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其中,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石坑崆公路、鱼骨坝和西云寺采石场进行了生态修复,广东南岭森林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避暑林庄温泉大饭店及配套旅游设施已停止营业。湛江市组织制定了《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至界定方案》,清查了保护区内 4800 多公顷养殖场,种植红树林 270 多亩,完成岭头岛核心区 133.33 公顷养殖场试点清退工作。惠州市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完成违法建筑物清拆和被毁林地复绿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将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韶关市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内 6 个矿点已全部关闭,相关设备已被清理,正在开展复绿工作。河源市和平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山塘坑石场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全部拆除和清理完毕,并完成复绿工作。揭阳市揭东桑浦山-双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将桑浦山片区金玉园旅游基地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相关生产设备已被清理,并完成复绿工作。

(五)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化发展。强化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准入门槛,以绿色为标尺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上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大力发展绿色制造,重点提高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进展情况:制定印发《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广东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业绿色发展的目标、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狠抓创新发展 8 项重大举措的部署落实。启动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为加快动力转换提供有力支撑。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2017 年前三季度单位 GDP 能耗同比下降 3.8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严格把关,2017 年未审批新增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7 年,共淘汰落后造纸产能 9.22 万吨,共取缔“地条钢”产能 1143 万吨。

(六)全面推进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实施《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按照绿色空间合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新的目标,将珠三角打造成为现代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样板。贯彻落实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一体化发展战略,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绿色崛起,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迈入绿色发展新轨道。

进展情况: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部署,修改完善了《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拟于近期印发实施。积极推进珠三角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群建设,目前珠三角已有 7 市印发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珠海市、惠州市、深圳市盐田区已荣获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称号,河源市东源县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圳、佛山、惠州等市还积极启动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第七届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在惠州市召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得到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促进会的充分肯定。同时,我省深入实施环境保护分区控制,在珠三角继续限制新建燃煤燃油电厂和炼化、炼钢、炼铁等项目,引导产业科学转移、合理布局、集中治污,推进产业在转移中绿色升级,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对接共建,促进粤东西北产业园区提质增效。

三、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七)持续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城市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快服役到期或服役时间较长电厂的优化整合、淘汰。禁止新建燃用石油焦项目,珠三角及清远市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项目,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锅炉或改燃清洁能源。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综合整治和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的升级改造。

进展情况:印发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 2017 年度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会议。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 2017 年 11 月,全省共清理 3272 家“散乱污”企业。开展燃煤电厂优化整合淘汰,东莞沙角 A、B、C 发电厂已制定了优化整合方案。严把环境准入关,2017 年全省禁止新建燃用石油焦项目,珠三角及清远市已明确禁止新建普通陶瓷项目。印发实施《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除必要保留以外,已按国家要求基本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制定《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全省 598 家重点监管企业已制定 VOCs“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大力推进火电、钢铁、水泥、陶瓷、平板玻璃、油气回收等整治和升级改造项目,2017 年全省共完成整治和升级改造项目 1070 个。

(八)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深圳市于 2017 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广州、佛山市力争2020 年年底前实现公交纯电动化。珠三角提前实施机动车国 VI排放标准,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 VI 车用成品油,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大力打击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进展情况:目前,深圳市已实现全部公交纯电动化。广州市出台实施《广州市公交电动化推广工作方案》,从 2017 年起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 100%使用纯电动汽车。佛山市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公交纯电动化。就提前实施机动车国 VI 排放标准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力争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供应国 VI 车用成品油。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多措并举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专项行动,截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全省淘汰 107961 辆黄标车,全面完成国家下达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对交通运输、市政建设、农业、水利等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开展广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调查和对策研究,印发实施《广东省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意见》《珠三角港口码头专题空气质量监测站项目建设方案》。

(九)切实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制定《广东省扬尘控制管办法》,城市建成区工地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落实“六个100%”(施工工地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拆迁工地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防尘措施,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加快推进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严查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进展情况:印发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针对面源污染防治等提出强化措施。不断完善扬尘立法工作,出台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佛山、揭阳等市颁布了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全省各地全力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严查“六个 100%”的落实情况,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城市道路机扫率和洒水频次,有效减少颗粒物污染。全省禁止露天焚烧,建立县和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推进饮食油烟治理,要求城市建成区的饮食服务业炉灶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珠三角逐步推进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及大型餐饮业户加装油烟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等措施。

(十)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强化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的会商分析,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天气提前采取强化措施,提高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进展情况: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指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程序》,针对 2017 年初全省出现的大面积雾霾天气,各地完善了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中度以上污染等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超过 150)提前采取增加洒水频次、车辆限行等强化措施,实现对污染态势的提前防范和压制。按照“数据共享、联合会商、联合发布”的合作原则,环境保护与气象部门会商分析,建立了每日、每周、月度和季度会商制度,并按期形成每日预报结果、一周空气质量预测和月度潜势预报,提高了日报预警的准确性。针对大气典型的污染过程、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编制印发空气质量预测专报,提出相关管控及预警建议,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保督查查看更多>督查整改查看更多>广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