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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丨云南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8-08-03 13:2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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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统筹、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四、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突出重点,打好8个标志性战役

1.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按照保护优良湖泊、改善水质良好湖泊、加大力度治理污染湖泊的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全面抓好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以及次干管、支管建设,建立科学运行的管理机制,既要建设好,又要运行好,确保已建设施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加快推进抚仙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强泸沽湖旅游开发风险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两个湖泊水质稳定保持Ⅰ类。完善滇池精准治污体系,加强牛栏江沿岸污染防控,到2018年年底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Ⅴ类,到2020年滇池外海水质力争达到Ⅳ类(COD≤50mg/L)。全面实施洱海抢救性保护“七大行动”,巩固环湖截污和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成果,到2019年洱海湖心断面水质恢复至Ⅱ类。进一步消除阳宗海砷污染风险,综合防治周边污染,到2020年阳宗海水质达到Ⅲ类。加强程海流域内螺旋藻生产企业监管,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到2020年程海水质达到Ⅳ类(pH和氟化物除外)。推动星云湖和杞麓湖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星云湖水质达到Ⅴ类(总磷≤0.4mg/L),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COD≤50mg/L)。全面实施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19年水质达到Ⅴ类(COD≤60mg/L)。

2.打好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重点开展长江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优化长江流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接纳和新建污染型产业、企业项目;严格岸线开发管控,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配合实施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保障干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

统筹推进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水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切实维护优良水体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高优良水体比例;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保证水环境安全;逐步消除劣Ⅴ类水体,恢复水体使用功能。

到2020年,长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5%以下;珠江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8.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2.5%以下;其他流域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1.7%,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4.2%以下。

3.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重点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实施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限期达标治理。开展水源区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监管,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动态跟踪,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县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水质状况。到2020年,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全面完成保护区划定,单一水源供水的城镇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4.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在全面排查黑臭水体的基础上,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区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确保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2018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到2020年,所有地级城市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县城和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昆明市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5.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到2020年,实现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和废弃农膜回收。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推进综合利用。防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严格畜禽禁养区划定管理,从严控制网箱养殖,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到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6.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一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评估制度,建设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领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生物廊道、保护小区建设,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推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依托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300万公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受保护率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出台《云南省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基本化解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问题,建立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依托各类保护地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对热带雨林等原始独特天然林实行重点保护。加强草地、湿地保护和恢复,实施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6万平方千米,湿地面积不低于845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2%以上。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和规划矿区合理退出问题。整合申报一批国家公园,基本建立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加强休渔禁渔管理,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推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2018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精心规划设计,广泛开展沿路、沿河(湖)、沿集镇“三沿”造林绿化活动,结合全域旅游,在重点交通干线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林荫大道、鲜花大道和生态景观大道,在综合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绿色精品工程。结合水源地保护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开展绿化,统筹实施流域森林保护与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城镇面山林木覆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全面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保护,坚决制止开山毁林、填塘造地等行为,积极推进荒山荒坡造林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优化林分结构,适地适树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国家储备林、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等项目,提高森林质量,展现植被立体分布特征和多样性特点,尽快淘汰速生桉树林。坚持人工造林与封育自然修复相结合,着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等工程,带动扩大营造林规模。全民动员开展义务植树,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到2020年,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5个,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10个。

7.打好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重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鼓励“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医疗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管。

8.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油品、清洁柴油机行动。严格落实治理超载超限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重点区域大宗货物铁路货运比例,推进钢铁、焦化、电解铝、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2018年年底前全面淘汰全省黄标车。加快淘汰老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尽快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并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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