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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018-08-30 14:0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陕西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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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十三五”规划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趋势

一、秦岭西安段基本情况

秦岭西安段位于秦岭中段北麓,地处北纬33º42´~34º23´与东经107º40´~109º49´之间,东西长100公里,南北纵深30~60公里,其范围包括沿山路以北1000米至西安市东、西、南行政界限,面积5852.67平方公里,占西安市国土总面积的57.9%。自西向东涉及周至、户县、长安、蓝田、灞桥、临潼六个区县,425个行政村、700个自然村,人口达81万人。

西安境内的秦岭北坡年平均气温13.0~13.4℃,年降水量507.7毫米~719.8毫米,植被覆盖度69.24%,植物资源138科、681属、2224种,古树名木1.8万株 ,动物资源有兽类55种、鸟类177种,珍稀物种有朱鹮、大熊猫、金丝猴和羚牛。秦岭北坡山水资源丰富,总计有山163座、山峰71座、峪93条、沟465条、河流118条、支流26条。海拔超过2500米的高山有30多座,自西向东主要有太白山、秦岭梁、首阳山、静峪脑、光头山、牛背梁、南五台、终南山(狭义)、翠华山、箭峪岭等,其中周至县境内的秦岭主峰太白山海拔最高,为3767 米。山岭两侧山谷众多,大的峪道有50余条,著名峪道有骆峪、黑峪、田峪、涝峪、太平峪、高冠峪、沣峪、子午峪、石砭峪、库峪、汤峪、辋川峪、蓝峪、流峪、清峪等。秦岭北坡水资源量约40亿立方米,占关中地表水资源总量的61%,是渭河的主要补给源,直接关系着西安等大中城市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及八百里秦川的工农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矿产资源主要有铁、锰、钛、铅、锌、铜、金、滑石、大理石、白云岩等57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宗教遗址17处,古村古镇15处,森林公园15处,地质公园1处。

二、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成绩与经验

1,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成立。2011年6月,西安市政府成立专设机构: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年7月,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沿山六区县秦岭办成立。至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省、市、区三级管理体系形成。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工作;沿山六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19个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法制建设基础形成

2007年11月2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次为一座山脉立法。2013年6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省市立法基本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阶段。

3、规划体系雏形显现

2013年,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完成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利用规划(2011-2030)》,明确了大秦岭西安段生态保护区内的产业、旅游、矿产、水土保持、水资源、植被资源、生物多样性等保护利用规划,使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各项专项规划的设立有据可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4、专项治理工作见效

省、市、区三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针对乱采滥挖、乱排滥放、乱搭滥建、乱砍滥伐现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4年底,秦岭北麓西安段202栋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完成; 2015年6月底,违法勘查开采全部取缔;2015年底,全市采矿权减少到30个以下,探矿权减少到15个以下;关闭采石场26家,取缔砖瓦厂7座;清理乱搭乱建67处;对沿山、沿河、沿路的农家乐实行周期整顿。

5、生态环境面貌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秦岭生态保护建设“一年有模样、两年出形象、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西安市政府先后投入25亿元,实施景观示范、路灯点亮、山体保护、河道治理、道路扩建、古镇建设、文化体验等一大批项目。截止2014年底,秦岭北麓直观坡面绿化工程完成造林7.47万亩,新环山路绿化补植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04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点亮工程完成34公里;五台、子午、葛牌、玉山4个特色古镇建设初具规模;子午大道及东西出入口等重要路段界碑标识建设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四至界限明确。秦岭浅山区生态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已经成为西安市民休闲度假的必选之地。

6、生态保护宣传逐步加强

根据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和秦岭保护管理需要,市级成员单位和各级秦岭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体验互动的宣传活动,确定每年3月第三个星期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使生态保护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保护意识较弱、生态文明理念有待强化

生态文明理念尚未形成,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少数部门、单位生态保护意识淡薄,受短期利益的驱使,缺乏对可持续发展战略思考,对秦岭保护条例、措施重视不够、执行不到位,监管和执法流于形式;民众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尚未发生根本转变,部分山区群众存在“靠山吃山”思想,偷猎、偷伐现象仍然存在,部分群众在享受自然美景的同时,破坏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

2、管理体制尚需创新、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省市县设立的秦岭保护机构职权有限,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沿山区县政府保护责任不够明晰,存在条块分割、多头执法、监管无力的问题,未形成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机制和合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机制、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有待建立健全。

3、法律体系尚未健全、规划体系有待完善

各相关部门、区县尚未完全根据自身职责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影响《条例》的实施效果。在秦岭保护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尚未出台,完备的规划体系有待形成。

4、科技创新不足,监管技术、能力亟需提升

受资金缺乏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尚未有效整合的影响,秦岭生态保护的研究缺乏系统性,研究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受监管装备配置低、经费落实难、人员编制少、综合素质低的制约,秦岭生态保护监管体系不完善,市-县(区)-站-员的四级监管网络尚未建立,而秦岭办作为协调部门,在进行监管时易受其他部门制约,导致监管能力较弱。

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基本国策

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发展不容忽视的要素之一。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要“算大帐、长远账、整体帐、综合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系列重要论述。未来十年,生态环境保护将是影响我国经济转型、产业调整的关键因素。

(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推动改革创新的原动力

深化制度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法制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的重要保障;强化科技创新,以先进科技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将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途径。

(三)生态文明新理念成为社会新时尚

随着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建设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培育生态文化,倡导绿色健康、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创造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社会氛围,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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