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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2018年度报告

2018-12-06 15:42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气候变化全球气候治理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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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参加国际谈判

2017 年以来,中国政府继续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加强与各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多层次磋商与对话,促进各方凝聚共识,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参加联合国框架下的多边进程

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落实巴黎协定成果。中国政府始终积极参与巴黎协定后续相关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在波恩气候大会和其他气候变化对话磋商中发挥了积极建设性的作用。2017 年 1 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表示,巴黎协定符合全球发展大方向,成果来之不易,应当共同坚守,不能轻言放弃,这是我们对子孙后代必须担负的责任。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讲,表示巴黎协定的达成是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各方要共同推动协定实施,不能让这一成果付诸东流。

建设性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主渠道谈判。在气候变化多边进程面临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中国积极展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表明继续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意愿。在谈判中,中方积极推动会议重要议题达成共识,坚定维护公约的原则和框架,坚持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与各方携手推进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各项议题的后续谈判,不断加强公约和巴黎协定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实施。

(二)广泛参与其他多边进程

积极参与公约外气候变化相关国际进程。中国积极参与了彼得斯堡气候对话、二十国集团会议、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民航组织、国际海事组织等公约外渠道下的气候变化问题谈判磋商,并继续关注联合国大会、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会议等场合下气候变化相关活动与讨论。2017 年 9 月,中国与欧盟、加拿大共同发起并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办了首次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 2018 年 6 月,中国与欧盟、加拿大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共同举办了第二次气候行动部长级会议,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不确定性增强的背景下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为气候变化多边进程注入新的政治推动力。2018 年 9 月,中国作为发起国共同设立全球适应委员会,推动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全球适应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加强与各国的对话交流。主办“基础四国”第二十四次和出席第二十五、二十六次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并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发展中大国共同发声,推动多边进程。继续参与“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等磋商机制,积极与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集团开展对话,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继续深化与发达国家对话沟通,加强中欧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进与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政策对话和互动,与各方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共同为加强国际气候变化对话合作作出贡献。2017 年 12 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作为习近平主席特使,出席在法国巴黎举行的 “一个星球”气候行动融资峰会,并发表“坚定履行巴黎协定,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讲话。

(三)关于卡托维兹气候变化大会的基本立场和主张

即将于2018年12月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COP24)应重点完成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要把如期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作为会议的核心任务,应坚持巴黎协定规定,确保协定实施安排从细节上体现并落实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不同国情,确保后续安排体现一揽子成果的平衡性,全面涵盖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各方面的安排。二是把“落实”作为会议的主要定位,推动各方落实好 2020 年前的各项承诺和行动,为巴黎协定在 2020 年后的实施奠定互信基础。国际社会应推动《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早日生效。三是促进性对话应把向绿色低碳转型作为会议发出的重要信号,推动各方在相互信任、坦诚相待、合作共赢的氛围中交流最佳实践、发掘行动机遇、推进国际合作,向国际社会传递各方共同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落实巴黎协定,推动全球向绿色低碳转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信号。四是要把妥善解决资金问题作为推动会议成功的突破口,资金高级别会议应为解决气候资金问题凝聚政治推动力,发达国家就 2020 年前每年 1000 亿美元目标落实情况给出更为详细的信息,满足发展中国家在各项气候资金议题上的合理诉求。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中国政府本着“互利共赢、务实有效”的原则,与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务实合作,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促进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建设性作用。

(一)推动与国际组织合作

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会议与行动倡议。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多边机构的合作。积极参加公约下绿色气候基金、适应基金、技术执行委员会等机构会议。

(二)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家在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生态环境部与新西兰、德国、法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举行了气候变化双边合作机制会议,就各自气候政策行动、巩固加强气候变化双边合作交换意见。2018 年 7 月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发表中欧领导人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联合声明。2017 年 12 月李克强总理与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发表中国-加拿大气候变化和清洁增长联合声明。与美国、欧盟、法国、德国、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在碳市场、低碳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18 年 7 月,科技部与德国联邦教研部签署了《关于深化气候变化研究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2018 年 9 月,中国代表团出席了由美国加州政府主办的全球气候行动峰会,同美国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就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进行了广泛交流。

(三)深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积极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通过开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赠送节能低碳物资和监测预警设备、组织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截至 2018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与 30 个发展中国家签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向对方赠送遥感微小卫星、节能灯具、户用太阳能发电系统等应对气候变化物资设备。举办多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数百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2017 年,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举办了气候变化培训班。商务部通过实施技术援助、提供物资和现汇等方式累计援助 80 多个发展中国家,涉及清洁能源、低碳示范、农业抗旱技术、水资源利用和管理、粮食种植、智能电网、绿色港口、水土保持、紧急救灾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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