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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

2020-04-02 11: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农村人居环境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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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农业农村对外开放行动

(一)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促进重点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畜禽产品、林产品和水产品出口,建设一批出口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参与国际知名展会。

(二)天府农业博览园建设。深入挖掘天府农耕文化,传承农耕文明,加快建设农业博览新业态展示区、中国农业 “达沃斯”小镇、农博展示拓展区及大田农业产业区三大功能区,加快打造天府农耕文明博物馆。

(三)农业对外合作。支持农业对外合作企业在境内外建设育种研发、加工转化、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设施。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培育,建立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储备库。

第五章 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第一节 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以提升村容村貌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为核心,创新理念和模式,把乡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富裕繁荣、和谐发展的美丽家园。

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档升级。坚持以推进城乡空间融合为重点,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顺应地形、植被、水体等自然因素,推广 “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模式,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 “五大行动”,建设 “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和管理,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分类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

加快农村土坯房改造。深入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坚持 “拆保改建”相结合,不搞强拆强建、大拆大建,注重保护性改造,注重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留住历史记忆。采取政府引导、农户自筹、社会帮扶、金融扶持等方式,加快完成农村土坯房分类改造整治任务。探索建立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入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农户的金融支持,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提供多样户型图纸,制定多种建设方案,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参与。加强土坯房改造监管,确保住房质量安全。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推进家园美化,突出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民俗风情,注意因形就势、依山傍水、错落有致,科学规划村庄和民居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挖掘乡村建筑特色,展现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风貌。加快道路硬化,改善村内交通出行条件,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开展村庄绿化,积极植树造林,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实施照明亮化,分批完善村庄公共空间照明设施,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护机制。开展环境净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弃房屋圈舍和残垣断壁,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保护乡土文化,保护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与历史建筑,对古镇、古村落和古民居进行针对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 “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

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促进农村低效和空闲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农用地规模经营。

第二节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厕所革命”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纳入现有管理部门职能范围。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鼓励配备专职环卫管理人员,在行政村建立和完善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 “三员”队伍。全面推行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积极探索适合高原 (三州)地区和地处偏远、生活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建立 “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提高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转运设施的卫生水平。

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实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和运行维护模式,总结和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分类确定排放标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能力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统筹有关政策和资金,重点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依托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配套建设乡村公共厕所,消除农村无厕户现象。实施粪污治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厕所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加强教育和倡导,培育和提升公众的厕所文明意识。

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逐步建立农村清洁化能源体系,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专栏8 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行动

(一)农村垃圾治理。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垃圾收运设施。建立健全村庄保洁体系,形成保洁项目承包制的市场运作模式。总结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经验。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在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在人口较少的村庄推广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总结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

(三)推进 “厕所革命”。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城市近郊区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使用和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推进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四)乡村水环境治理。整治乡村河湖水系,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河渠塘坝整治,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开展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乡村湿地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乡村湿地小区建设。

(五)村容村貌提升 “六化”工程。推进家园美化,科学规划村庄和民居布局,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和庭院环境品质。实施道路硬化,合理选择路面材料,改善村内交通条件。开展村庄绿化,到2022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实施照明亮化,分批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并加强管护。开展环境净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保护利用乡土文化,加大869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优选100个左右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实施 “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

(六)美丽乡村建设。以建设美、经营美和传承美 “三美同步”推进为重点,选择一批具有建设条件的乡村,着力充实和拓展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建共享机制,打造美丽中国的乡村样板。

第三节 推进小城镇建设

充分发挥小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形态适宜、发展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色小城镇,实现以城带乡、镇村联动发展。

促进小城镇多元发展。深化拓展 “百镇建设行动”,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业宜居的特色小城镇。在重点开发区重点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教育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承接城市功能外溢,逐步形成为中心城市服务的配套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提升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功能。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打造一批森林观光、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康养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增强小城镇承载能力。深入推进产镇融合发展,依托工业强县、服务业强县、农业 (林业、畜牧业)强县、生态强县和信息化强县行动计划,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实现特色产业立镇强镇富镇。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强道路、供水、供气、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山地公园、生态湿地、绿廊绿道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统筹布局建设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商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人口吸引力、集聚力。

创新小城镇发展机制。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强化事权、财权和用地指标等保障,结合实际赋予试点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进一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创新小城镇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支持小城镇基金、债券发行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PPP)项目等。加大对特色小城镇转移支付、对口支持,加强银政企合作,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镇发展环境。

第四节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全面普查动植物种质资源,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等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在保证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的前提下,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加强退化草地治理与改良,建立一批草原生态保护区。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在重要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扩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模。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原则,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用水过程管理,深入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推进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稳步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集成推广高效施肥技术和农药防控技术,提高防治科学化水平。

推进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开展农膜使用全回收、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探索建立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2020年力争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设15至20个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县。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建设节能低碳农村住宅。

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全方位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稳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实施长江防护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生态屏障、水源保护、土壤改良、森林碳汇等特种用途造林,加强矿山迹地、工程创面、灾损区域林草植被恢复,加快九寨沟震后生态修复。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区建设,深入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全面保护自然湿地,加强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建设一批湿地保护与建设示范基地,推进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划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理,实施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试点,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治。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水治理体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把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全面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责任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落实基层河段长巡河巡湖制度,深入开展河段长巡河巡湖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推进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加快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打造一体化、同步化的河湖数据共享平台。严格督查考核和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以沱江为重点着力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推进小流域生态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对天然林实行总量管理,逐步提高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健全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试点。健全草原产权制度,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草原管护员绩效奖励机制。推进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和退牧还湿试点。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保护农业生态资源。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林业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完善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机制,探索建立生态建设成果管护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乡村环保员制度。

专栏9 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一)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加强节水灌溉工程与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因地制宜开展坡改梯工程建设,建设农业节水工程,改进耕作方式,推广秸秆覆盖保水等农业节水技术和节水抗旱品种。

(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等废弃物为重点,建立标准化分类收集、规范化转运、专业化处理、商品化应用的运营机制,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组合型资源化利用方式。

(三)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监测预警、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集成应用全程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深入推进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加大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实施力度。集成推广一批水肥一体化、氮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

(四)森林资源保护与建设。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公益林建设200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30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开展森林抚育740万亩、修复退化公益林100万亩。新建和改造沿江基干防护林带300万亩,重要湖 (库)基干防护林10万亩。全面实施乡村绿化行动,严格保护乡村古树名木,重点推进村内绿化、围村片林和农田林网建设,完成乡村绿化100万亩。

(五)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封育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治理等措施,到2020年,开展沙化土地治理80万亩、岩溶区治理18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50万亩、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18万亩。到2022年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60万亩。

(六)草原保护与修复。继续推进退牧还草、草原防灾减灾、鼠虫草害防治、严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重大工程,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恢复300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5%以上。

(七)湿地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在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生态型河塘建设,新建和完善湿地公园60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7.5万亩,恢复湿地面积5.1万亩。

(八)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建立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禁捕。引导和支持渔民转产转业,将渔船控制目标列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约束性考核指标。继续清理 “绝户网”和涉渔 “三无”船舶。

(九)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湖库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强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

(十)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保护管理能力和标准化建设。保护和恢复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积极开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归,在土地岭、泥巴山、黄土梁、拖乌山等地修复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300万亩,在岷山山系南部和大相岭山系各建1个大熊猫野化放归基地,在广元等市建设林麝野化放归基地。

第六章 打造乡风文明新乡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传承发展巴蜀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焕发农村文明新气象,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第一节 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

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生活,巩固和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乡村社会治理,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选树推出一批新时代农民先进模范人物。

加快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创建,广泛开展 “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和寻找 “最美家庭”等活动。完善文明村镇考核机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的占比。深化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不断扩大文明单位与村结对的规模,帮助结对村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农村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村庄建设、品质提升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开展家风建设和好人好事评选活动,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

广泛开展乡风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广泛开展 “崇德向善·厉行法治” “诚信·孝敬·勤俭”等主题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形成正确的道德准则。积极开展 “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推进城乡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引导文化志愿者投身乡村文化建设,组织参与精神文化脱贫帮扶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探索推进乡村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少年宫建设。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第二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阵地、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行动,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开展以流动文化车为主要形式的流动文化服务。力争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打造农村 “十里文化圈”。建立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统筹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整体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率。建设省、市、县应急广播平台,构建全省统一联动、互联互通、平战结合、快速高效的应急广播体系。提升高清制播供给能力,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提升服务效能。统筹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和千村文化扶贫行动,重点抓好精神扶贫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乡村文体竞技、民俗风情展、特色节庆等活动,依托村级活动阵地办好农民夜校,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 “菜单式” “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鼓励引导广大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通过 “结对子、种文化”等方式,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网络作品健康发展,催生更多网络文化精品。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乡镇出版物数字化发行网点、 “书香天府·自助书屋”建设和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改造,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参与文化设施管理和活动组织。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实施全民艺术普及行动,普及艺术常识,增加艺术知识。打造农民艺术节、少数民族艺术节、乡村音乐节和乡村艺术节等活动平台,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 “村晚”、广场舞大赛等反映时代精神、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开展民族性节日民俗活动。开展 “书香天府·农民读书月” “少儿报刊阅读季”等全民阅读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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