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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应急监测体系 公众随时掌握我国辐射环境质量和核设施安全状况(答问四)
南方都市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核安全局推动复工复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据了解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在复工复产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请问国家核安全局在复工复产方面采取了哪些数字化措施,谢谢。
郭承站:谢谢你的提问。这次新冠疫情对各行各业都提出了很多挑战,其中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的运行和监管对核行业也是一个考验。
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部始终把核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我们既要加强自身的疫情防控,还要加强帮助和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和现场监督就要改变过去的方式,信息化、智能化在这次疫情当中应该说得到了有效的加强。
大家知道核行业本身就是高科技行业,它的信息化基础比别的行业相对高一些。我们在长期的监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已经基本建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的监测,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核安全许可管理、核电厂的经验反馈、核技术利用管理等信息系统。在这次疫情防控当中,应该说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一是开展了网上许可审批。对核安全设备、人员、资质、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管理,一律进行网上受理审批,优化许可的流程,同时提高了许可的效率。
二是强化网上监督和检查。加强重点核设施、重大专项、主设备制造产业链上,利用互联网+辅助核安全现场监督。同时,我们在建造运行维修活动中,采取一些在线的视频检查、视频验证、视频会商方式开展远程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及安全检验,实现了核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的两不误。
三是强化网上数据分析。加快核电厂建设、运维、辐射防护管理方面的信息化应用,建立全国统一的经验反馈信息化平台,同时应用大数据和云平台对核电厂运行事件进行综合性和趋势性的分析研究,也就是汤司长介绍的我们加强事故风险的分析、原因的分析。
四是强化网上辐射监测。大家知道全国辐射环境质量的监测,是公众比较关心的。我们国家建立了一套自动的监测网络,覆盖了全国地级市以上。同时,我们在重要核设施周边建立了一套监督性监测体系。我们还建立了一套应急的监测体系,同时在全国有1600个监测点,包括水、气、土和生物的监测,这些监测数据都通过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网站及时发布。疫情期间,让全国公众都能随时掌握我国辐射环境质量和核设施的安全状况。
这次疫情对我们核安全监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推动,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建设。谢谢。
疫情期间对维护核电厂正常运行和应对异常状况人员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答问五)
中国核工业杂志:主持人你好,我是来自中国核工业杂志记者。想请问一下汤司长,疫情期间核行业在安全宣讲方面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吗?怎么应对这次突发状况的?谢谢。
汤搏:我认为平常生产中需要注意的安全方面在疫情期间同样需要注意,但是疫情确实给核电厂制造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疫情防控要求对人员的交接班、日常起居、交通等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核行业来讲最重要的就是确保安全。疫情期间,确保安全最重要的是确保核电厂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以及相应的需求,以保证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保持处理突发的异常状况的能力。核电厂有很多安全措施,其中有一个应急措施,有一些人员要在异常状况下处理核电厂的情况,这些人员的数量、能力,在疫情期间一定要得到有效的保证。这是我们在疫情期间对核电厂安全特别关注的方面。
这次疫情我们知道中国各级政府采取了很多严格的管控措施、防控措施。我们也注意到,国际上有一些国家核安全监管当局,专门对核电企业在疫情期间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我们对照中国各级政府的管控措施,很多方面都已经超出了他们提出的特殊要求。各地核电企业都会严格遵守中央政府和各地政府的要求,除了遵守这些要求以外,很多核电企业还采取了一些额外的疫情应对措施,总结起来有几个方面:
一、各核电企业普遍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及有关信息的及时收集和报送机制,严格掌握整个核电厂受疫情影响的情况。
二、核电厂采取了对控制区和核心区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疫情期间减少非必要人员的进入。举个例子,原来某个厂房漆脱落了会安排刷漆,此活动和安全运行无关,只是美观的需要。这样的工作在疫情期间会取消,调到其他合适的时间再做,以减少非必要人员的进入。
三、对维护核电厂正常运行和应对异常状况的人员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比如关键人员和他的替代人员尽量不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场所,防止被同时感染。最近和核电厂开视频沟通会时,核电厂的应急总指挥有一个替代人,本来两个人都准备参加沟通会,到最后仅一人参加,保证两个人不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场合。
四、尽量采用互联网+方式开展各种技术讨论审查,减少人员聚集。
五、加强后勤保障,对餐饮、卫生、交通等服务人员同样也要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
六、做好核电厂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由于工作需要,核电厂日常就备有大量的防护用品,比如口罩、防护衣,所以在应对疫情方面有优势。这次疫情期间日常的储备为防护疫情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各核电企业也在积极地向湖北、所在地政府和卫生机构、国际同行捐献防护用品,提供帮助。
总体来说,核电行业对这次疫情整个应对是非常平稳有序的,没有影响核电厂的安全运行,也没有影响核电厂的换料等工作。
谢谢。
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仍比较紧缺 目前三个在运行处置场正在改扩建(答问六)
中国日报:感谢刘司长。我想问一个关于放射性废物处置的问题,目前我国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怎么样?未来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是什么样的,谢谢。
江光: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关于放射性废物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一直非常重视,近年来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处置好放射性废物,确保安全。放射性废物能否得到安全处置,是直接影响到核能核事业是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核安全法》规定,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的建设应与核能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一台百万千万核电机组每年运行产生五十立方米左右的放射性废物,截至去年年底,所有在运核电站一共产生了整备好的废物总体积大约1.6万立方米。同时我国目前有三个放射性废物处置场正在运行,建成的处置能力为7.6万立方米,目前已经接收处置废物4.5万立方米。
虽然从数字上看还有一定的剩余处置空间,但是并不能说处置能力是有余量的,因为核电厂的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只是废物的来源之一,还有大量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老旧核设施退役产生的废物需要进行处置,因此总的来讲目前我过的放射性废物处置能力还是比较紧缺的。
关于处置场选址建设,目前三个运行的处置场正在进行改扩建,核安全局已经完成了其中一个项目的安全审评,另外两个项目目前正在设计阶段。同时相关部门和单位也正在积极开展新处置场的选址,准备在核电发展相对集中的省份,选址建设新的处置场。
处置场的选址建设和垃圾焚烧项目类似,“邻避效应”非常明显。从技术上讲,建造一个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不难,主要还是公众的接受性。近年来一些院士、人大代表纷纷呼吁,要对放射性废物处置、放射性废物管理问题专门立法,希望从法律方面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以及涉核企业在处置场选址建设过程中的责任。
我们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作为监管部门,我们的主要职责是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确保废物安全。目前关于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导则有五十余项,这些法规、标准、导则基本都是跟国际接轨的。同时我们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众宣传和信息公开,要破解“邻避问题”,最主要的让大家明白放射性废物处置是什么样的,否则大家对看不见摸不着的辐射会有无穷的想象空间而产生抗拒情绪。我们只有做好科普宣传,让大家能够了解和理解,才有可能破解“邻避效应”。另外我们要及时公开监测数据,做到信息透明,把处置场周围的环境监测情况及时公开,让大家心里有底,这样才有利于处置场的选址建设。这是处置场的问题。
放射性废物,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分为低、中、高三类,前面所说的主要就是处置低、中放废物。除此之外,对于高放废物国家也有考虑,2006年多部门印发《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开发规划指南》,指南确定对于高放废物处置分三个阶段走,第一个阶段是从2006年-2020年为选址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20年-2040年为地下实验阶段,第三个阶段是2040-本世纪中叶为处置库建设阶段。目前来讲,我们已经从9个侯选场址中选出了推荐场址,去年国务院已经批复了高放废物地下实验室项目建议书,相关的管理和技术团队已经成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这就是我们国家目前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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