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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境金融助力投融资与环保产业双赢

2014-09-16 10:09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吴舜泽 逯元堂关键词:环境金融环保产业排污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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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环境金融信息沟通机制尚不完善。由于环境金融业务风险较高,需要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环保信息。然而,目前,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尚不完善,企业环保信息缺失,金融机构对企业环保合规性的认定难度较大,使金融机构工作陷入被动。金融机构在具体操作中缺乏参照标准,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难以识别潜在环境违法企业或者落后产能企业,影响金融机构融资积极性。

环境金融的发展往往经历抗拒、规避、积极和可持续发展4个阶段:在抗拒阶段,环境问题只会增加银行的成本而无收益;在规避阶段,金融机构规避环境风险以降低运营风险;在积极阶段,金融机构从环境保护与环境友好型活动中发现商机并主动开展相关业务;在可持续发展阶段,金融机构商业活动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一致。

当前,我国环境金融尚处于从抗拒向规避过渡的阶段,打通供需桥梁、努力实现环境保护需求与金融资本融合是当前的着力点。这就需要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重点优化环境金融发展环境,不断完善环境金融发展的政策、制度支撑能力,为环境金融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二是提高金融机构发展环境金融的动力与积极性,建立激励金融机构环保投入的鼓励政策,降低金融机构环保投入的风险和成本,形成金融机构内在盈利动力机制,推动环境金融由被动发展向主动发展转变。三是开展金融模式与产品创新,开发适于环境保护项目特点的环境金融产品与金融手段,形成可操作性的抓手。

发展环境金融,是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保障,更是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客观需要。要将其放在构建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格局的背景下来统筹考虑,更重要的是要将其作为环保服务业的重点方向加以培育,遵循环境服务业发展规律,全面提高环境金融服务水平,以环境污染治理需求和环保产业发展带动环境金融的发展与创新,以环境金融服务发展助推环保产业业态转型。

因此,近期发展环境金融的总体思路为:在继续强化环境保护监管与环保市场开放的基础上,结合吸引社会资本环保投入机制的建立与环保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以优化环境金融发展环境、提高金融机构环境保护积极性、开展金融产品与模式创新为重点,以发展环境金融服务业为导向,提高环境金融发展的支撑能力和基础,推动环境金融自主、有序、规范发展,实现环境保护需求与金融资本供给的有效融合。

结合我国环境金融发展现状与环境保护需求,现阶段,我国环境金融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资产证券化、环境保护基金、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

推动环境金融发展的建议

首先,建立稳定的盈利机制,降低金融投资风险,解决“不敢”的问题。资源环境价格、税费,以及严格的执法等环境成本内部化的机制政策都有利于推动环境金融发展。制定用地、用电、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完善政府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价格政策,完善污染处置收费政策,建立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机制,对治污投资按照略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核定价格和收费标准。在政府环保专项资金或环境保护基金中,对风险投资基金或融资担保基金的回报率予以补贴,或对其投资或担保进行风险补偿,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环保领域。

其次,持续深化完善环境金融制度,规范环境金融发展,解决“不会”的问题。健全环境金融制度,建立健全法规,推动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环境责任保险等立法进程,制定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业务操作细则等,突破地方融资平台对环保项目的融资限制,以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污水处理费等政府相关收益类项目作为还款来源,允许环境保护项目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加强环境金融监管,研究制定环境金融实施指南等,建立健全环境会计制度,出台环境金融项目认证规则,统一绿色信贷单列统计、分类考核的统计标准,建立具体、细致、统一的符合中国开展环境金融的交易规则。

第三,健全金融机构环保投入优惠政策,增强金融机构动力,解决“不积极”的问题。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保险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强化自身的环境责任,金融机构的决策管理层要在战略上重视环境金融业务。完善绿色金融政策环境,对银行制定差别化的监管和激励政策,探索研究在环境金融项目贷款额度内适当减免存款准备金、营业税减免、存贷比剔除等措施,给予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融资更高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更宽松的呆坏账核销政策等,允许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对绿色金融给予财政税收支持,降低商业银行办理绿色金融业务的营业税率以及相关所得税税率等。

原标题:以环境金融助力投融资与环保产业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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