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土壤修复报道正文

新疆首个场地污染修复项目进展顺利

2014-09-18 09:31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杨涛利关键词:土壤修复场地污染新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为何被寄予厚望?

力求建立新疆工业场地土壤修复程序办法和标准规范

由于一些搬迁企业设备陈旧、工业“三废”排放以及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等原因,企业原址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如果不加以修复治理,流转使用后必然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和隐患。

据韩巍介绍,西山生产区原址将被用于地产开发,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目前,企业已投入近4000万元用于土壤修复治理。而这一修复项目自启动以来,就被寄予厚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工作人员李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泰化学必须先进行土壤生态修复才能进行二次开发利用,我们的主要出发点就是保障人体健康、消除隐患。这是新疆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个规范性土壤修复项目,我们也想把这个项目搞成示范性项目。通过这个项目,把新疆工业场地土壤修复的程序办法、标准规范建立起来。”

“除了委托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工程监理之外,项目还受到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和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全过程监管,从而确保治理修复工作规范开展,修复效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韩巍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也曾多次表示,要将此项目作为自治区场地污染修复的示范性项目抓好抓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竣工环保验收。

相关链接

企业变更后谁担责?

新疆明确场地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界定

本报见习记者杨涛利报道 如何明确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避免“企业赚钱、民众受苦、政府买单”的现象发生?

2013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经信委、国土资源及住建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企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了新疆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作。这一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场地污染防治责任的主体如何界定、如何追责以及由谁来付费,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

这一文件明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工业企业污染场地应由造成污染的企业负责治理修复;污染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单位收购储备或依法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明确和落实原址土地污染治理修复责任。

同时,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其所承担的治理修复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已经终止,或者由于历史等原因确实不能确定造成污染的单位的,其污染场地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治理修复;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治理修复。

此外,根据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治理修复费用相应列入企业搬迁成本、企业改制成本或土地整治成本。 

原标题:刮骨疗毒得下多大功夫?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土壤修复查看更多>场地污染查看更多>新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