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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4-09-30 09:51来源:东方网作者:范彦萍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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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年报》报道,10月1日,《上海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该条例的法律责任设置上凸显“最严格”。昨天,市环保局解读了该条例的主要制度创新和下一步贯彻实施意见。今后,只要有排污行为就罚,大幅提高罚款限额,落实按日连续处罚,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双罚制”。今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要做到“过罚相当”,达到完全剥夺甚至超过环境违法所获得的预期利益。在加强处罚的同时,有强有力的后续整改措施,停产、限产等。

采取等多重处罚机制

据介绍,该条例从制度设计上,更加强调源头防治。条例从2个方面强化源头防治,分别是调整能源结构(控总量)、降低燃煤和化石能源比例(清洁能源替代)和优化产业结构(如《条例》规定的污染严重的产业要求列入淘汰目录、工业相应园区集中等)。

“条例大幅度提高罚款限额。加大处罚力度确有利于加强当前的环境执法及污染治理工作,条例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大幅提高罚款限额,如将无证排污这一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此外,还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新的环保法针对违法排污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大幅加重了环境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环保法还授权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条例充分运用国家立法授权,规定了更严格的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以营造加大处罚力度的氛围。”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该条例规定“双罚制”。即对违法单位进行罚款的同时,还要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此外,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条例对明显违法的行为,如无组织排放,机动船、锅炉、窑炉冒黑烟等,规定可直接实施行为罚。即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只要从事违法行为,即可进行处罚。

运用综合手段监管

大气污染成因复杂,防治工作也应当从多个角度、采取多种手段来推动综合防治。新条例有针对性的增加了一些有别于传统防治手段的综合制度措施。

“接下来,我们将加快制度落地。”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大气条例》设立了许多新的执法和监管制度,为使这些制度落实到位,市环保局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出台第一批六项执法类实施细则,包括按日计罚、双罚制、查封扣押、停产限产、停电措施、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等细则。

《大气条例》为加大执法提供了很好的法制保障,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和《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的推进落实,进一步加大对锅炉窑炉冒黑烟、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秸秆露天焚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会同司法部门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的追究力度,通过主要媒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起到“打击惩治一批、教育督促一片”的效果。同时,加强环境违法信息及时公布和部门联惩联治,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原标题:市环保局解读《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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