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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污染 他治理”国务院有望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2014-10-15 15:14来源:《财经界》作者:王海蕴关键词:烟气脱硫排污企业污染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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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国家高层已就国家发改委呈交的有关“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报告作出批示,国务院也有望于近期讨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思路日前迎来新突破。

媒体近日从相关渠道获悉,国家高层已就国家发改委呈交的有关“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报告作出批示,国务院也有望于近期讨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企业与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协议,通过付费购买污染减排服务,以实现达标排放的目的,并与环保监管部门共同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

记者了解到,这份报告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负责起草。他指出,相较于传统的“谁污染、谁治理”模式,国际上普遍应用的第三方治理则有利于提高排污企业治污效率、环保部门的监管,以及我国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他认为,推行第三方治理应从大型工业企业和集中工业园区入手。

利于规模治污

在我国,第三方治理模式最先应用于火电厂的烟气脱硫

2005 年,国家发改委与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5 大发电集团为试点,大力推广烟气脱硫第三方治理。到2010 年底,火电脱硫机组的比例从2005 年不足12% 提高到86%,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05 年下降14%,取得了明显成效。

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是典型的工业专业治污模式。在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火电厂将国家出台的脱硫电价以及与脱硫相关的优惠政策形成的收益权,以合同形式特许给第三方脱硫公司,由第三方脱硫公司承担脱硫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完成合同规定的脱硫任务。

据介绍,这样的成功案例还有燕山石化、上海化工园区和浙江松阳工业园区的废水治理等。

目前,大型工业企业和工业集中区已成为“第三方治理”的先行先试区。骆建华分析指出,前者由于生产规模较大,产生的污染物量大而且相对集中,具备规模效应;后者的核心优势则在于“集中”所带来的污染物量的累积,因而更具备专业治污的条件。

经过多年探索,眼下我国第三方治理的条件日臻成熟。骆建华认为,随着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推行,特别是“十一五”以来,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带动了环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也培育了一大批规模化的环保公司,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业务范围逐渐向工业污染治理领域扩展。

市场化模式

从上世纪70 年代我国环境保护起步到90 年代初的20 多年间,我国工业污染防治一直走的是“谁污染,谁治理”的分散治污之路。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会长、桑德集团创办人文一波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指出,这样的管理模式对我国工业污染治理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谁污染,谁治理”的管理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来自市场的一个最典型的反馈是,环保投入年年增加,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加速建设,为何环境质量却不见明显提升?

因此,文一波认为,要解决空气、水、土壤等各种严重的环境问题,应更多地凭借市场推手,建立起环境治理的市场体系,而非原先主导行业发展的非市场模式。

原标题:“你污染 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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