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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创新机制 挖掘环保执法潜力

2014-11-26 10:0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孙俊杰 赵澎 蓝刚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违法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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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环境执法模式,不打无准备之仗

为提高违法成本,青岛市环保局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执法大会战等执法活动,并推进环保与公安联勤联动,用好“两高”司法解释,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从去年以来,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实行了“独立调查”执法新模式,即环境监管部门在不与下级辖区监管部门联合、打招呼的前提下,独立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在检查过程中,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调查、直接查处的“三不三直”式执法。

今年,青岛市公安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环境侦查支队。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沟通,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实现了联合办公、联合办案,建立联合应急处置制度和案件查处协作制度,拓展案件线索来源。

“一旦发现案件源线索,包括一些日常有针对性的检查,环保部门可以和公安部门联动出击,现场判断分析属不属于列入犯罪的范畴,如果属于,环保、公安部门则直接进入联合办案的程序。”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日常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有了公安部门的介入,也给环保部门“撑了腰”,发挥“共振效应”,对企业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位于平度市的青岛田庄石墨有限公司违法排放污水一案已于今年9月正式宣判,这家厂经理和车间主任获刑且处罚金15万元。

为切实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多方充实监管力量,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着力打造环境绩效社会监督体系。通过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环境监察工作和企业环境绩效情况;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环境执法,参与对企业环境管理绩效的评价管理工作;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环境监察工作和企业环境绩效正反面典型,营造鼓励守法、震慑违法的良好氛围;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开动“三驾马车”,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责任

在青岛,随着环保部门地位和作用的迅速提升,过去企业负责人不拿环保局要求当回事,一些企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尴尬情形已经荡然无存。

那么,青岛市是如何让企业一改过去“重经济、轻环保”的陈旧观念,从随意违法转变为主动守法呢?相关负责人坦言:“光靠管,管不全。”

在推动企业自律方面,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启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制度“三驾马车”,提升企业环境绩效。

自2013年起,青岛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连续两年向社会发布了《青岛市重点企业环境绩效年度报告》(2012年93家,2013年145家重点企业)。环保科研单位从专业角度以打分排名的形式通过新闻媒体亮出企业前一年的环境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原标题:青岛创新机制挖掘执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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