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山东青岛创新机制 挖掘环保执法潜力

2014-11-26 10:0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孙俊杰 赵澎 蓝刚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违法山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2014年,山东省青岛市环境执法无论是查处的数量,还是罚款的额度,均创历史新高。1月~10月,全市共查处违法行为960起,处罚2127.2万元,是去年同期的两倍;青岛市首次对环境污染案件“动刑”,截至10月,青岛市已有5起案件和9名责任人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同时,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更是一种对环境违法行为有力的震慑。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至今已经在岛城近400家企业推广开来,接受培训企业环境监督员达450余人;8月青岛市出台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规定,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调查属实后,将根据环境违法行为程度的轻重给予举报人1000元~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9月4日,青岛首笔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奖金兑现,市民举报造纸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获得2000元奖金……一个个数字的变化,折射出的是环境监察队伍逐步成长壮大,环境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构建三级网格,实现环境监管“无缝对接”

“环境监管任务的日益繁重与监管力量的相对薄弱,是当前环境监察的主要矛盾之一。”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40人,全市共11个监察大队,有近400名环境执法人员,在日渐繁重的环境监察任务,以及800万岛城市民日益增长的环境诉求面前,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在现有的编制不变的条件下,想要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环境监管,就必须合理高效的分配监管力量,彻底解决监察队伍中存在的职责分工不明、上下合力不强造成的执法效能不高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改革。2013年1月,印发《关于推进环境监察工作改革提升环境管理绩效的意见》,以提升企业环境绩效为核心,强化先进的技术手段与装备、高素质的环境监察队伍两个支撑,建立企业环保监督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环境行为评价3项制度,构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与指导服务、社会监督约束三大体系,创新实施网格化执法监管模式。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经过多方调研,反复研究,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建立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这一体系将全市行政区域逐级划分为三级网格,理顺了支队和大队的关系,通过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也彻底根除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造成的执法资源浪费和企业负担加重。

其中,一级网格为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划分为3大片区,负责实施顶层设计和宏观综合管理,发挥环境稽查职能,指导各监察大队开展监察工作。重点查处环境污染大案要案和监察大队难以解决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二级网格为11个主体网格,责任主体为环境监察大队。三级网格为56个单元网格,责任主体为环境监察中队。

各环境监察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将网格内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任务分解至环境监察中队乃至每一个监察人员身上,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和主要环境问题监管主体,做到工作有人管、任务有分工、考核可评价、追责可溯源。

原标题:青岛创新机制挖掘执法潜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污染查看更多>环境违法查看更多>山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