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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联手治理雾霾初获成效

2014-12-01 09:27来源:解放日报作者:李晔关键词:环境监测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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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有无察觉,你所身处的长三角,空气质量确在小步提升。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数据——全国范围横向比,今年10月,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达82.7%,高于全国74个纳入监测范围城市的平均水平16.8个百分点;区域范围纵向比,长三角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高出去年同期6.9个百分点,PM2.5和PM10的月均浓度分别下降9.1%和5.5%。

面对脆弱、流动且欠稳定的大气,如此成绩单至少可证明:自今年初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启动以来,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已溢出空气质量的“红利”。在治霾这场“长跑”中,三省一市正日积跬步,为求同一片蓝天。

防治条例单列“长三角协作”

空气无界,雾霾笼罩下的环保路径却无比清晰——法治大气,制度为先。

今年1月7日,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式启动,并在沪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所研究制定的《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条条干货:敲定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产业结构调整、防治机动车船污染、强化污染协同减排等六大重点,并划定最后期限——到2017年底,苏浙沪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安徽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长三角区域至少提前1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到2015年,苏浙沪实现黄标车全部淘汰;到2017年,苏浙沪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安徽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等等。

而今年7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高票通过,其中最亮点,在于将“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单独成章。这部已于10月正式施行的条例,明确“与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调合作机制,定期协商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研究制定区域统一的货运汽车和长途客车更新淘汰标准”、“会同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建立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会同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在防治机动车污染、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等领域,探索区域大气污染联动执法”等,由此进一步将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区域联防联控小试身手

一场场惊动业界、向落后产能与雾霾源头宣战的治霾革命就此展开,其核心要义在于:强调同步,大家齐动!

这一年来,苏浙沪三地燃煤电厂已基本实现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治理全覆盖。为响应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开展的“探索燃煤电厂按照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的专项行动,上海目前已完成3台燃煤机组改造,浙江完成5台,另15台正实施改造,江苏首批21台示范工程也在进行中;

燃煤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迅速展开,三省一市携手推进禁燃区建设,今年1月至10月共实施7844台燃煤锅炉和炉窑清洁能源替代;

机动车污染防治铁腕启动,三省一市分别划定黄标车限行范围,今年1月至10月共计淘汰83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原标题:长三角联手治理雾霾初获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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